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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保险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吗?
发布日期:2011-12-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是指由保险合同约定,或者经被保险人约定或者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依照保险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以成为受益人。由于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受益关涉被保险人的人身,因此法律对此不得不加以慎重关注,《保险法》第60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可见,虽然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是除非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是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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