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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被撞残也算工伤
发布日期:2011-11-29    作者:张煜律师
蒋女士下班途中遇车祸被撞致残,向其所在单位酒店申请工伤却不被理睬,蒋女士只好自己到有关部门做工伤鉴定并申请了劳动仲裁,没想到刚拿到工伤的仲裁裁决书,却被单位告上法庭。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一审驳回原告酒店的诉讼请求,判令酒店向被告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等共计17.4万多元。
  法官庭后表示,蒋女士虽然是在下班途中遇车祸受伤,但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这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标准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酒店应支付蒋女士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官提醒,劳动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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