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资料,拒绝或者妨碍依法检查监督,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11-1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检查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提供有关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不得拒绝接受或者妨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违反规定,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拒绝或者妨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检查监督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