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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审批登记事项,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11-1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定审批登记事项,是指法律规定设立保险公司时必须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登记的重要事项。如公司的名称、住所、章程、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法定审批登记事项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登记后,不得擅自变更。这是保证交易安全的需要,也是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和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的需要。

  依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变更保险公司的名称、章程、注册资本、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等事项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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