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与对策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与对策 随着高速公路的不断发展,截至2000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近两万公里,但由于高速公路的出现仅有短短十几年时间,其交通管理体制的不顺畅,管理手段的相对滞后,以及人们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造成目前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目前我国高速公路事故发生率高于普通公路,甚至有些高速公路的事故发生率高于普通公路的五倍。因此,研究高速公路事故发生的特点,分析其事故发生的内在,外在因素,从中找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已成为当务之急。
高速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事故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诸如道路状况、道路环境、道路线形、气候等因素,也有驾驶员违章驾驶的主观原因。
客观原因:在事故多发路段,往往地形复杂,弯道、坡道多,桥梁、涵洞、隧道多,上、下坡度大,在这些路况复杂的路段行车极易发生事故。在坡道事故多发的原因是:汽车在坡道上行驶,上坡时由于阻力的影响,车速较低,下坡时由于惯性,车速又较快,对车辆行驶有较大影响。尤其是大型载货汽车在上坡时,不可避免地降低行驶速度,这将给后续高速行驶的小型车辆造成安全隐患,常因此而导致尾随相撞事故的发生;下坡时,驾驶员在往往频繁使用刹车或为省油而空挡滑行,从而导致气压不足制动不良造成事故。在弯道事故多发的原因是:汽车在连续直行状态下进入弯道,产生离心力,车速越高,转弯半径越小,离心力越大,加之驾驶员视野受限,又缺乏相应的减速防范措施,从而使车辆失稳、失控,发生侧翻事故。隧道地段事故多发的原因是:驾驶员驾驶车辆进入隧道后,环境的变化给驾驶员造成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加之隧道内光线与外界光线有一定的差异,驾驶员进入隧道后,不能很快适应,在遇到突发情况后反应迟钝,易造成事故多发。在路况不良的路段事故的多发原因是:有些路段局部路面有坑穴,通行条件较差,大型载货车连续在有坑穴的路面行驶,轮胎高温,从而导致轮胎爆胎,车辆失控,引发事故。
主观原因: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行车纵向间距不够、违章变更车道、违章超车、违章倒车、违章停车、违章掉头、违章装载、采取措施不当和机动车机件故障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
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多发生在接近高速公路尾部。由于高速公路全封闭、单向交通和行车速度快的特点,驾驶员长时间、长距离地在一种行车环境中高速行车,容易产生麻痹心理和疲劳打瞌睡状态,不按有关交通标志要求将车速降低,致使遇到高速公路尾部弯道、匝道或前方车辆停车等情况时,来不及采取措施而引发交通事故。
因超速行驶、违章停车、行车纵向间距不够、违章超车和违章变更车道造成的事故多发生在弯道处;因违章装载、超低速行驶和机动车机件故障造成的事故多发生在坡道处;因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的事故多发生在隧道处;因违章倒车造成的事故多发生在收费站处;因违章掉头造成的事故多发生在服务区进出口处。
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对策
1.为提高高速公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应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对违章者进行严管重罚,在高速公路的日常勤务工作中应加强路面控制,加大执法力度,进行有针对性地巡逻、纠章,实行严管重罚,对违章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绝不迁就。另外,增加高速公路勤务纠章的科技含量,在巡逻车上配置雷达测速仪、摄像机、电台等必要设备,加大对超速行驶、右侧超车、跨线行驶、长时间占据超车道行驶等违章行为的纠正力度,以有效地减少高速公路上动态违章行为的发生。另外,配备必要的清障车辆,实行清障车巡逻制度,及时清理路面故障车辆,可以有效地减少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发生。
2.高速公路上某些路段事故多发,与高速公路的设计、规划欠合理不无关系。一些高速公路没有专门的紧急停车带,而是利用路肩作为停车带,这样一旦路边有车停放,势必给后方高速行驶的车辆的行车安全造成影响,从而引发事故。因此,高速公路在设计、规划时应纳入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考虑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的安全因素及实际需要,设计高速公路的线形及其他基础设施。在已建成的高速公路上,应随时根据交通安全的状况,采取相应措施,完善交通安全标志,以更好地为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服务。例如:在事故多发路段设立必要的警示牌,如限速、禁停等,提醒过往司乘人员注意行车安全。在此基础上,增设人文的警示牌,以达到更直观的警示效果,比如设立“前方××公里已发生××起事故,造成××人死亡”。
3.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取得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介入高速公路的设计、规划。对高速公路的设计、规划等就安全的角度、提出科学的意见。
4.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制预案,加强气象信息传递。密切与气象局、电台、电视台联系,及时发布气象信息以及车辆出行参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