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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捷达撞死人逃逸 的哥记车号协助调查
发布日期:2011-11-22    作者:连会有律师
 
 
910凌晨025分,在203国道沈北新区耀华玻璃厂门前路段上,一辆灰色捷达轿车以时速超过150公里的速度狂奔后撞上一名路人,该车在将这名年仅18岁的男子当场撞死后,甚至都没有减速当场逃逸。由于当时正值深夜,因此偌大的马路上根本没有行人,只有很远处的一辆出租车依稀看到了事发经过,而这辆车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驾驶该车的,就是本报的的哥市民记者王师傅。
 
  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的哥王师傅。“我当时车上拉了两名乘客,他们是一对老年夫妇,准备去沈阳站赶火车!”王师傅说,当时它是以每小时80公里的速度开的,“那辆车从我身边经过时我只听到‘嗖’的一声,车就像离弦的箭一样飞了出去,在很远的地方我听到“嘭”的一声响,我当时的反应就是那辆车肇事了!”王师傅随后驾车在经过肇事路段时惊讶的发现,现场十分惨烈,被撞的男子的一条腿已经与身体分离,并且在那辆肇事车的拖拽下离开了尸身近百米远。
 
  “容不得我多想,我马上驾车追了上去,当我的车跑到时速100多公里的时候,才靠近那辆车,我看清了该车的车牌是辽A5K618,我当时在车上就拨打了报警电话。”王师傅因为车上的乘客要赶火车,同时担心车跑太快了不安全,只好将车速降了下来,“但我看清了那辆肇事车是一辆灰色的捷达,车的左大灯已经严重破损,同时前机器盖子已经变形。”
 
  时速百公里追逃逸
 
  返回现场协助警方
 
  车上的乘客要赶火车,王师傅赶紧将这老两口送到了火车站,同时他用手台将这个情况告诉了自己组里的其他的哥。当他再次赶回到现场时,已经是凌晨130分了。“交警已经赶到了现场并且正在勘查。我当时将我看到的情况和记下的车号告诉了一个交警支队主管事故的领导,随后交警把我带到了沈北新区交警大队做了笔录,一直做到了凌晨4点左右我才回家。”
 
  王师傅说,他在交警大队看到交警查到了那辆肇事车,“档案上显示这个车号就是灰色的捷达车,户口是一家租赁公司的车。这就证明这辆车不是套牌车,警方应该能抓住肇事逃逸司机。”据介绍,死者的身源也已经查明,死者今年刚满18岁,是内蒙古赤峰人。
 
  由于该肇事逃逸案已经进入侦破程序,因此警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但据知情人介绍,肇事逃逸人已经于昨日上午10时迫于警方的压力到沈北新区交警大队自首。“警方在查到那家租赁公司后,很顺利的查到了租车人。在向租车人核实情况后了解到,当晚租车人和几个朋友一同聚餐,在喝了大量的酒后准备回家。由于租车人酒后不敢开车,他的一个朋友决定把车开回去,而这个朋友也同样喝了很多酒,结果在回家的途中肇事后逃逸。”
 
  据了解,这名肇事司机在车祸中也受了伤,他的右臂发生了骨折。目前肇事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起来,他对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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