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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未办理登记 男方起诉索彩礼
发布日期:2011-11-19    作者:110网律师
转载自中国法院网,原作者: 顾威     
 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男女双方举办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引发的返还彩礼纠纷。
    家住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的男青年李某与信阳市浉河区游河乡的女青年潘某经人介绍认识,在较短时间内依农村习俗举办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婚后不久,潘某发现了李某隐瞒了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事实,觉得受了欺骗,一气之下与李某分居,外出打工,拒与李某联系。李某在准备结婚过程中,给潘某家彩礼4万余元。因潘某拒绝领取结婚证与李某共同生活,李某要求返还彩礼,遭到潘某父母严辞拒绝。李某索要无果,起诉到法院。
    经法院主持调解,潘某父母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返还彩礼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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