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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假军车醉驾撞死4人案 交警承诺一周内给结论
发布日期:2011-11-17    作者:连会有律师
 
假军车醉驾撞死4人案 交警承诺一周内给结论 
 
距离黄埔大道“军车”撞人事故已过去4天,各方对事故真相仍议论纷纷,“顶包”之说一度流传。事故发生后,拯救被困车中肇事者的一名的士司机认为,媒体刊登的照片与自己所救之人“好像不太像”;但当日施工小组的领班则称,前去认人后确认“警方所拘捕的男子和当晚的肇事司机是同一人”。
 
    急迫等待调查结果的家属则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公布结果,使其得到赔偿。据了解,肇事司机方志江家属将于今明两日内约见死者家属。本文由城市猎房编辑整理,转载自
 
    肇事者家属未联系死者家属
 
    2日下午,被撞死的工人谭涛仔的儿子谭磊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至今,交警部门仍未透露任何信息给他们,只是让他们“再等一等”。此外,肇事者方志江家属也从未联系过遇害者家属,这让他们心里“很不好受”。
 
    谭磊透露,2日交警部门通知他,方志江家属将于今明两天内约见他们,“但具体是方志江的什么家属,将于何时何地约见,交警没有告诉我们。”谭涛仔的外甥贺先生说:“我们希望明白一点,最后要一清二楚。” 据透露,2日上午,交警已经给了家属答复,承诺一个星期内给结论,也就是在这周星期天前。“我们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赔偿问题。人已经死了,还能怎么样?唯一能做的也就是赔偿善后。我姨丈现在还在殡仪馆里,没法入土为安。警方要等结案。我们也没钱啊。”贺先生的声音透露着一丝无奈和悲凉。
 
    提到赔偿金,贺先生说,施工单位市政集团并没有跟他们接触。“昨天我去隧道那里给姨丈上香,远远看到(市政集团)领导来了,但是我们没有跟他们交谈,他们也没提赔偿的事。至于会否按照工伤赔偿,那边(市政集团)说按法律程序办。我也是看到你们媒体报道才知道的。”
 
    贺先生表示,有知情人告诉他,案件定性后交警会和公司协调,商议赔偿金。
 
    是否“顶包”,现场的哥也怀疑
 
    事故之后,网友议论纷纷,提出了各种疑点:肇事司机先逃逸,再被抓,又说自首,其中发生了什么事情?事故发生在周末,公职部门都休假,肇事逃逸的方某怎么这么快被警方找到?4名死者的家属称,事发至今已经4天,警方并未向家属告知事故的具体原因。家属们获知肇事司机曾存在逃逸情况后,也担心是否“顶包”。
 
    对于此类疑惑,在事故中出手相助的热心的哥区嘉毅,这几天也关注了各大媒体的报道。区嘉毅告诉记者,他从报纸、电视、网络上看到交警发布的肇事司机照片,“好像和我们当晚从肇事车拉出来的司机不太像!”区嘉毅随即补充道:“由于事发时现场很混乱,我只看了肇事司机几眼,有点模糊,现在他的样貌都不太记得。而网上发布的照片,肇事司机脸上又打了马赛克,所以我也只是从身材上觉得不太像。”
 
    然而,当日施工小组的领班谭雨华告诉记者,前几天交警部门让他前去认人,“警方所拘捕的男子和当晚的肇事司机是同一人。”
 
    邻居很疑惑:他怎么不像军人
 
    2日下午,记者走访了方志江户籍登记地址(潭村路某小区),从小区管理处得知,方某确实曾是该小区业主,但不久前已将房子卖出。曾与其住同一栋楼的一位女士称,方某是前年买的房,去年与女友一同入住,但今年8月后方某已很少在小区内出现。
 
    该女士说,方某进出小区所驾驶的,与媒体报道所描述的“车牌号为‘空N39144的墨绿色丰田轿车”确实相符,“看到他驾驶一辆军车,我还纳闷:他怎么看也不像军人啊”。
 
    据邻居介绍,方某与邻里很少打交道,且入住时间短,大家都不清楚其职业。“我儿子有时候会在家里跳来跳去,他(方某)几次都态度很不好地敲我家门,叫我儿子不要这样,说他女朋友上晚班会打扰到她。”该女士回忆,方某给人的印象并不好。
 
    1600元网上叫卖假军牌
 
    眼下,制售假军牌生意盛行。某销售假军牌的老板声称,假军牌基本能以假乱真,只需1600元即可办下来,使用假军牌即可省下大笔道路通行费。
 
    2日,记者在搜索网站键入“广州办假军牌”6个字,看到上百个广告链接,联系方式多为QQ号码。记者联系了其中一位销售假军牌的老板,他告诉记者,办假军牌及假军官证,只需1600元,且很难被识破。该老板信誓旦旦:“很少有人去查的,车牌基本上都能以假乱真。”
 
    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0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牌证、在编机动车检验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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