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多个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计算公式
发布日期:2011-11-13    作者:孙心远律师
举例:某城镇居民赵C死亡,有一子7周岁,需要11年生活费,一女儿不满1周岁,需要18年生活费;其父母2人均是65岁,需要15年生活费,赵C共有兄妹3人。赔偿标准是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524元。 男孩每年的生活费是:4762元(9524÷2人赵C和妻子) 女孩每年的生活费是:4762元(9524÷2人赵C和妻子) 父每年的生活费是:3174.67元(9524÷3人赵C兄妹) 母每年的生活费是:3174.67元(9524÷3人赵C兄妹) 一、由于赔偿数额不得超过9524元,因其子要11年就满18周岁,4人前11年的生活费分别计算为: A、先计算出赔偿比率:【消费性支出9524元÷15873.34(4人的年生活费之和)】=59.99%。 B、男孩的生活费是:4762元×59.99%×11年=31423.96元; C、女孩的生活费是:4762元×59.99%×11年=31423.96元; D、父亲的生活费是:3174.67元×59.99%×11年=20949.32元; E、母亲的生活费是:3174.67元×59.99%×11年=20949.32元; 二、后续的生活费计算:由于赔偿数额不得超过9524元,因女孩和其父母还需4年生活费,3人后4年的生活费分别计算为: A、先计算出赔偿比率:【消费性支出9524元÷11111.34(3人的年生活费之和)】=85.71%。 B、女孩的生活费是:4762元×85.71%×4年=16326.04元; C、父亲的生活费是:3174.67元×85.71%×4年=10884.03元; D、母亲的生活费是:3174.67元×85.71%×4年=10884.03元; 三、后续的生活费计算:其女儿还要3年,年满18周岁 女孩的生活费是:4762元×100%×3年=14178元; 多个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计算公式(二) 举例:某城镇居民赵C死亡,有一子7周岁,需要11年生活费,一女儿不满1周岁,需要18年生活费;其父母2人均是65岁,需要15年生活费,赵C共有兄妹3人。赔偿标准是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524元。 男孩每年的生活费是:4762元(9524÷2人赵C和妻子) 女孩每年的生活费是:4762元(9524÷2人赵C和妻子) 父每年的生活费是:3174.67元(9524÷3人赵C兄妹) 母每年的生活费是:3174.67元(9524÷3人赵C兄妹) 计算: 一、4人前11年的生活费之和超过人均消费性支出9524元。 第12年开始到第15年的生活费,仅有女孩和父母,共3人的生活费之和也超过人均消费性支出9524元 前15年的生活费为:15年×人均消费性支出9524元=142860元; 二、女孩的生活费还有3年,应为:3年×人均消费性支出9524元÷2人(女孩的父母)=14286元; 由于按百分比计算,第一种方法,比第二种方法少19.34元,误差为0.0001353.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