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什么是敌意收购?
公司反收购是针对公司收购而言的。公司收购(Acquisition)是指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交易。公司收购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公司收购(Acquisition)包括公司合并(Merger)和狭义的公司收购(Acquisition),是公司并购(M&A)的简略用法。狭义的公司收购对应于公司合并,是指交易结束后目标公司仍然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而延续存在。公司合并(Merger)是指在交易结束后交易一方或交易双方不再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而延续存在,包括吸收合并(Merger)与新设合并(Consolidation),但是在实务中新设合并(Consolidation)极少发生。因为一般而言,合并一方存续会在很多方面优于合并双方终止存在。另外即使合并双方均无存续必要,也可以另行创立一个新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达到新设合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