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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他人邀自己以他人名义入股,有何风险?
发布日期:2011-11-06    作者:连会有律师
他人邀自己以他人名义入股,有何风险? 问:朋友入股300万,资金不够,邀我入50万,如何写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有何风险?(只能以她的名义入股) 先生答:您的风险很大,可能形成两种法律关系,一种是借款,另一种是隐名股东。如果您想形成借款关系,就与她写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日期、抵押物等。如果您想形成隐名股东投资关系,需要其他股东签字认可,以股东身份与她形成委托持股协议。本网建议您最好形成借款,并有抵押物担保,以确保您将来收回50万元本金。因为形成隐名股东关系的话,50万元投资款是不能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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