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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某贩毒案
发布日期:2011-11-06 作者:
万珏律师
某县检察院指控:X 被公安缉毒人员在宾馆现场查获毒品(高纯度海洛因及含海洛因成分粉末43克),根据同案其他人及购买毒品的人供述,总克数达63课克。
接受委托后,我认真查阅卷宗,在证据中找出有利于被告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辩护依据。提出应当认定的事实,被法院采纳。
最后,某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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