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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沂峰律师回复网友:婚内离婚协议有效吗?
发布日期:2011-11-04    作者:张沂峰律师
    
临沂离婚专业律师 张沂峰 友情答疑
      
          你好,婚内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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