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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应该注意保留哪些证据
发布日期:2011-10-31    作者:钱丹律师
交通事故私了应该主要的保留哪些证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就意味着一些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当事人在私了交通事故时,应当注意一下事项:
1、核实对方的准确身份并记录下来
私了中非常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准确核实对方的身份及一些相关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通过询问、观察、核对对方身份,并将记录下来:一是通过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实。居民身份证是公安机关颁发的最能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上面所注明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都是非常准确的,二是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进行核实。机动车驾驶证号与居民身份证号是一致的。
2、防止对方交通肇事后逃逸
实践中,遇到过这种情况,肇事车辆说回去找人或者筹钱,结果一去不回,为避免此事的发生,建议出现这种情况后,扣留对方身份证,或者行车证、记住肇事人身高、长相、衣着。
3、签订书面协议。
交通事故私了应当签订协议,该协议受法律的保护,如果事故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履行,那么该协议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使用,受害方可以依据此协议将不履行协议的乙方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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