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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发布日期:2011-10-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公司属性的不同,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就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若是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相应的法规的规定,外籍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但用人单位与外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及北京市就业的有关管理规定,否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外籍员工,都将会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

  二、若是外国企业常驻在沪代表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外国公司驻京办事处不得招用雇员,必须通过合法的中介机构派遣;此时,外籍员工是由合法的中介机构派遣到外国公司驻沪办事处的,那么,外籍员工是与合法的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确立劳动关系,而与外国公司驻沪办事处非劳动关系却仅仅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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