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咨询:是不是分居满两年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不是的,现在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要办理法定手续,没办法定手续就算在一起同居生活那也是一种同居关系,而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不是两夫妻。而要离婚也要办理法定手续,而不是有人理解的分居满两年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就不是两夫妻了,这其实是对法律规定的错误理解。《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该条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只是离婚的条件,而且还必须证明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如果是因为其它原因分居的则不属该条规定的情形,则不是离婚的条件。而且分居满二年除了对方承认也很难证明,所以如果想尽早解除婚姻关系则不必刻意去分居满二年,因为即便分居满二年也未必能一次解除婚姻关系。
从以上所述可知,不管你分居多少年都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否则在法律上都还是受保护的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