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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网上征婚怀孕 发现对方已婚
发布日期:2011-10-11    作者:连会有律师

京津冀离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非法律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离婚继承、婚外私情、离婚证据、损害赔偿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


女子网上征婚怀孕后发现对方已婚诉赔偿

已婚男士李先生用假名字在网络上征婚,遇到了大龄女青年刘小姐,居然真的与对方谈起了“恋爱”,甚至与刘小姐发生关系导致她怀孕。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了这起案件。
刘小姐今年30多岁,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自从离婚后,刘小姐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对象,无奈之下选择了到网络上去征婚。在某婚恋交友网上,她看到了一位李先生的征婚信息:大学本科学历、30岁、未婚。刘小姐觉得还算合适,两人就联系起来,李先生对她也很热情,不介意她短婚未育的经历,两人网上联系了一阵子,就相约见面了。
见面后,刘小姐对李先生更是满意,李先生虽然个子不高,但是谈吐也斯文有礼,两人相谈甚欢,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不久就发生了性关系。一个月之后,刘小姐觉得身体出现微妙变化,至医院检查后得知自己已经怀孕。刘小姐又惊又喜,因为自己已经30多岁,属于大龄姑娘,又没有孩子,就将怀孕之事告诉自己家人和李先生,要求尽快举办婚礼。没想到这个“喜讯”令李先生大惊失色,他要求刘小姐马上去医院堕胎,并且坚决不同意结婚。在刘小姐的百般追问之下,他无奈道出实情:原来李先生早已结婚,在网络上征婚纯属一时好玩,和刘小姐谈恋爱也只是为了寻求刺激,更令刘小姐愤怒的是,李先生不仅未婚身份是假,就连征婚和跟她联系时使用的名字统统都是假的。刘小姐此时由震惊变成愤怒,于是要求李先生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李先生心虚之余同意赔偿,但双方对补偿金额存在争议。于是,刘小姐诉至北塘法院,要求李先生赔偿其各项损失7万元。
北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了解情况后,对李先生这种不道德行为予以严肃批评,李先生亦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错误。最后,在法官调解下,李先生赔偿刘小姐损失费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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