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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美沙酮口服液如何处罚
发布日期:2011-10-01    作者:110网律师
 近年来,毒品犯罪的手段花样百出,毒品的类型也日渐多样化,美沙酮即是其中一例。美沙酮口液是一种临床药品,全名为盐酸美沙酮口服液,英文名Methadone Hydrochloride Oral Solution,主要适用症状有两个:1.适用于慢性疼痛,但其止痛常不够完全,较少用于急性创伤痛。2.可作为阿片、吗啡及海洛因成瘾者的戒断药,常被吸毒者用作毒品的替代品。我国刑法仅规定了几种主要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这已经已经远远不能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因此,在实践中,各地的法院大都依据一定的标准,对各种新型毒品以类似的主要毒品参考量刑。 
    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贩卖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构成贩卖毒品罪。刑法还对贩卖主要毒品的数量作了规定,但美沙酮是一种新型的毒品,法律并没有详细的规定,不过从我国相关的药典中所列的药种可知,美沙酮与哌替啶(度冷丁)均属于麻醉药品中的一种通过化学合成的药品,两者在功用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因此,可以参考哌替啶的处罚来作为美沙酮的处罚标准即可。
处罚:
贩卖美沙酮250克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贩卖美沙酮50克以上不满250克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贩卖美沙酮不满50克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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