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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适用定金条款,还是适用违约金条款?
发布日期:2011-09-30    作者:李开宏律师

是适用定金条款,还是适用违约金条款?

某读者来电咨询:我想购买一套二手房,出卖方提供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既约定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定金条款。请问,将来对方发生违约时,我向对方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同时,是否还可以要求其向我支付违约金?
律师答复:当事人在诉讼中既主张违约金又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该规定,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属可选择性条款,不可以同时主张。另外,如果对方自愿按你的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则不受上述条款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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