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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通过协议来解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发布日期:2011-09-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你们达成的协议违背了法律关于子女对父母有共同赡养扶助义务的规定,属无效的民事行为,故该《分家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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