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损害赔偿篇> 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张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承运人在每次海上旅客运输中的赔偿责任限额,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旅客人身伤亡的,每名旅客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
  (二)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800元人民币;
  (三)旅客车辆包括该车辆所载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一车辆不超过3200元人民币;
  (四)本款第(二)项、第(三)项以外的旅客其他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千克不超过20元人民币。
  承运人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