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保险的基本原则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在选择投保险种类时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1)对症下药。了解本身需求,要有针对性。保险的目的主要有:生命保障、收入保障、养老保障、伤残保障、疾病医疗费用保障等。在确定了相应的需求后即可选择相适应的保险种类。
(2)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状况,确定适当的保险额数。一般来讲,寿险的保险金额确定为一个人的年收入的3倍左右,如一个月收入1000元的人,保险金额确定为300——400元比较合适。而意外险的保额一般确定为一个人的年收入的10倍左右。
(3)选择组合式保险计划,通过多个险种的搭配,达到最佳保障效果。所谓组合式保险计划,就是将含有寿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保障利益的多个保险险种以一个保险计划的形式出现,这样做的目的,既可以使保户获得较周全的保险,也可以节省一定的保险费用。
(4)选择优秀的保险代理人,确保周全的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