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鉴定执业证书年度检验暂缓注册的情形
发布日期:2011-09-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检验机关应当予以暂缓注册,并通知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

  (一)因违反鉴定人执业纪律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二)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处于停业整顿,处罚期未满的;

  (三)未按要求参加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的;

  (四)暂时不能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其他情形。

  暂缓注册的原因消失后,本人提出申请的,年度检验机关应当准予年度注册。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