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华律师入围2010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创新
李春华律师入围2010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创新论坛优秀论文前20名(位列第13名,详见附录)2010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创新论坛于2010年9月16日至18日在青岛国敦大酒店举行。本届年会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办,山东省律师协会、青岛市律师协会承办,山东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共五家律师事务所赞助协办。共有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以及美国、德国的二百多名律师、专利代理人、专利师(台湾)参加了本届年会。
会议期间分别于9月16日下午和9月18日下午两次召开了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执委会议。全国律协专业委员会业务部朱英主任、马铭志和马东晓、李德成、马翔、张利、王永红、陶鑫良以及《中国律师》李华鹏等出席会议。会议分别讨论了近期专委会工作以及明年专委会计划,重点讨论了专委会各专业分会的设置和调整安排,交流了“十佳论文”及优秀论文、“十佳案例”、“十佳著作”前期评选过程情况,另外会议还就委员的增选以及退出进行了评议,并最后确定了新一届委员名单。
9月16日晚上,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是时已经到会的委员共八十七人出席会议。会议由马东晓主持,六位执委分别就六个分会的筹建情况作了说明,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与委员们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委员们就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踊跃和热烈的讨论,纷纷提出了相关意见和积极建议。
9月17日上午,中国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创新论坛开幕式在青岛国敦酒店二楼宴会厅隆重举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吕红兵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处里红副秘书长、山东省律师协会王广仁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罗东川副主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吕志华副局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刘敏副司长、国家版权局法规司于慈珂司长、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司雷筱云副司长、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吴庆军副局长、山东省高级法院民三庭戴磊副庭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饶亚东副庭长、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牟乃桂专职审判委员、商务部机电进出口商会法律部刘慧娟副部长、海信集团公司郭庆存副总裁等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轮值执委马东晓主持;吕红兵副会长致开幕词并代表全国律协向会议致贺;参加开幕式的嘉宾及青岛市律师协会栾少湖会长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
开幕式后,大会在陶鑫良执委的主持下举行了“知识产权最新发展”专题演讲,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罗东川副主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刘敏副司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吕志华副局长、国家版权局条法司于慈珂司长等四位嘉宾,分别就“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最新进展”、“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有关情况”作了精彩的演讲。罗东川副主任详尽地回顾了2009年至2010年上半年期间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仔细解读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各项重大举措,深入讨论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热点问题。刘敏副司长系统介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最近进展及其必要性、主要原则以及主要问题等有关情况。吕志华副局长在回顾我国《商标法》的制定与前两次修改的基础上,重点叙述了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相应背景、主要思路及其工作过程,同时论述了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与商标战略实施的互动关系。于慈珂司长围绕版权法律制度的重大问题与基本原则,针对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建设和进一步修改,进行了全面、翔实、深入的研究和剖析。最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郭庆存副总裁还就“企业对知识产权律师的需要”作了精彩的论述。
在上午的专题中,各位演讲嘉宾结合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立法修改之最新第一手信息所作上述精彩报告,深入浅出、旁征博引、继往开来、承上启下,赢得了与会者的一阵阵热烈的掌声和普遍的好评。
9月17日下午,由全国律协知产委李德成执行委员主持了“知识产权业务创新”专题演讲。分别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司副司长雷筱云和商务部机电商会法律部副部长刘慧娟,就“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及“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热点分析”做了精彩的演讲。其中重点涉及如下几个问题:一是专利代理与律师服务;二是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与法律服务;三是律师业务与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关系;四是律师为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五是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新型需求;六是知识产权律师业务的模式创新与服务创新。
最后,主持人李德成执委代表大会做了交流与总结并呼吁全体委员和与会代表,加强知识产权创新服务的研究与储备并多写文章。建议就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律师服务、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情报采集服务业的法律与政策风险控制等重大项目联合起来进行专题研究并完成创新法律服务新产品的准备工作。
会后,参会委员一致认为,该专题可以用四个字来高度概括:恳切、务实。即会议交流非常诚恳,分享的内容与律师业务创新非常密切,讨论的议题具有适度的前瞻性而又着眼于实务需要。使演讲嘉宾与参会代表都受益良多。
9月17日下午,由马翔执委主持的“知识产权诉讼实务专题”同样精彩,先后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戴磊副庭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饶亚东副庭长和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的黄章典律师演讲,她(他)们的题目分别是“山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发展和动态”、“ 知识产权行政确权诉讼的有关问题”、“ 智慧财产法院审理下的律师实务”。
山东作为我国北方的经济大省,最近几年在知识产权审判方面发展很快,考虑到会议主办地处于山东,山东省的委员、研讨员和律师参加的较多,会议专门安排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领导介绍相关情况。知识产权行政确权诉讼近年来一直是增长最快的一块知识产权业务,也是律师和知识产权代理人业务交叉的一块,为此会议也专门邀请了此部分业务的专属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领导,专门介绍了知识产权行政确权诉讼的最新审判情况。祖国宝岛台湾在知识产权审判和服务实务方面一直走在前面,尤其是近年来在最高法院之下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统一了三审合一等问题,有一些值得大陆同行借鉴的内容,本次会议邀请了台湾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理律法律事务所就知识产权法院下的律师实务作了介绍,使大陆同行受益匪浅。
9月18日上午,大会同时举行了专利分论坛、著作权分论坛和海外知识产权分论坛。其中约40余人参加了海外知识产权分论坛。
整个海外知识产权分论坛分为四个环节,首先是来自台湾大学博士兼任台北科技大学助理教授的秦建谱教授做了回避设计的介绍,然后是美国Raoul Sandner律师对与美国相关的知识产权业务做了专题报告,最后来自德国的SANDNE律师事务所的Sandner律师对欧盟注册外观设计实务以及对中国出口企业的意义谈了自己的看法。整个海外知识产权分论坛由会议赞助方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的孔嘉律师主持。
第一个演讲嘉宾来自台湾专利师公会的秦建谱律师。他首先介绍了国外及台湾地区关于回避设计的主要类型,并结合中国大陆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重点列举了如何做好专利回避设计的相关法律步骤,最后对企业如何实现成功的回避设计满足的条件给出了相关的法律建议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二个发言的是来自美国Dorsey & Whitney LLP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Paul Meiklejohn。他同时也是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他详细介绍了美国与交易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则和交易程序,阐述了知识产权业务在美国发展的历史沿革,并对海外知识产权业务的发展模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得到与会者的一致认可和赞同。
第三个主讲嘉宾是来自德国的先后在汉堡大学、维也纳大学学习专利法律的Raoul Sandner律师事务所的Sandner律师。他向大家介绍了自己对于德国、欧盟外观设计保护的经验与思考。从外观设计的保护现状谈起,然后重点介绍了中国制造商在海外注册的案例、并提出在由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过程中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应注意的事项和注册策略等。
在最后的提问交流环节,所有的参会代表积极参与发言与提问,并且对于知识产权领域最近反映出来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特别是关于如何由律师所界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对企业实际运作中的法务问题以及政策问题和社会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最后整个分论坛超过了预定会议时间半个多小时,大家意犹未尽,期待着下次年会的再次探讨。
同时进行的专利分论坛分为三个主题,一是专利分析主题,二是专利联盟主题,三是专利侵权抗辩主题。共有约80人参加了专利分论坛。
在专利分析主题环节,来自台湾专利师工会的简秀如律师向大家介绍了台湾专利案件的司法管辖情况,以及台湾专利侵权案件中的专利侵权的技术分析问题。来自北京国之企业专利应急和预警咨询服务中心的邓声菊博士则以丰富的图表内容向大家介绍了她们在专利预警分析等领域的卓越工作,引起大家的极大兴趣。
在专利联盟主题环节,来自佛山的何俊律师以电压力锅联盟为例,将自己对专利联盟的调研、总结、分析一一呈现给大家。而来自深圳的崔军律师也从自己的工作经验对专利联盟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在专利侵权抗辩主题环节,来自青岛的赵吉军律师向大家介绍了自己对于专利侵权抗辩的经验与思考。而来自北京国浩的专利代理人朱登河先生则从专利代理的角度对专利侵权抗辩提出自己的看法,深受大家欢迎。来自北京的蒋玉律师从专利权滥用的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引起大家的共鸣。而来自江苏的毛依星律师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分析观点独到、内容深刻,显示出深厚的知识产权法学功底,深受大家好评。
在每个主题环节,还有台湾专利师工会的代表以及其他参会代表积极参与发言与提问,整个分论坛时间紧凑、内容丰富,令大家受益良多。
版权分论坛活动分为两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主题演讲(约占三分之二时间)由来自重庆的张利执委主持,第二环节互动讨论(约占三分之一时间)由来自广东的邓尧律师主持。
首先,张利执委简述了版权分会的宗旨,活动规则以及今后工作规划。同时,当场介绍了版权分会主任副主任人选及产生的程序。
之后开始主题演讲,先由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局长徐增敏介绍青岛市行政执法的一些做法和经验。
随后由上海天闻所翁才林进行“网络环境下版权律师业务拓展”演讲,他介绍了一些实用的开拓和进行律师业务的经验。德衡律师集团的王隽律师围绕其承办的案例演讲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证据运用”。青岛请泰所朱兵律师也是侧重案例介绍的演讲,题目“域外影视作品国内网络转播权维权中的法律问题”。
最后,由青岛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闫春光副庭长介绍了青岛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经验,其中关于对确有证据证明侵权损害而判赔200余万元的案件处理很受律师们赞美,闫庭长介绍的情况翔实丰富,效果很好。
在互动阶段由嘉宾徐局长和闫庭长为主解答参会律师的提问,翁律师和张利执委也回答了一些与律师业务相关的问题。讨论的问题集中在怎样进行有效的证据保全,以及怎样避免法院判赔金额越来越低的问题,闫庭长所表达的青岛法院重视赔偿金额和法院业绩关系的观点受到与会者的赞同。
版权分论坛半天时间一直在比较热烈的气氛中进行,会场还有人站着;从上午九点准时开始,直到十二点多才结束,律师们还觉得意犹未尽。
9月18日下午,备受知识产权律师界同仁关注的企业知识产权分论坛在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执行主任胡明律师的主持下热烈开场,国内产业界代表行业的翘楚青岛啤酒、广东美的、安徽奇瑞以及广东蒙娜丽莎的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在论坛中进行了发言,对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经验进行介绍的同时更对企业自身乃至所在行业内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和困惑同参加本次分论坛的近七十名律师展开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探讨。
青岛啤酒的法务部负责人谢玉峰代表本次论坛的东道主企业首先进行了发言,重点就青岛啤酒的品牌战略以及品牌保护工作,这一国内啤酒业的绝对领军企业,在国际化的道路上如何定义其品牌使命与品牌愿景以及如何运营品牌,商标与外观设计的申请和保护,以及如何依靠内力和借助外力打假维权等内容进行了详尽的介绍。
来自广东顺德的美的显得谦虚与低调,美的制冷家电集团法务中心负责人胡君超首先介绍了美的的知识产权工作尤其包括组织架构及运作机制,专利、商业秘密、商标权的保护情况和存在问题,然后重点探讨了专利管理工作实务方面的内容,这部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专利管理基本思路,其次为专利管理工作具体规划内容,包括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管理制度与流程保障、管理工具运用、专利培训与宣传、专利奖惩制度完善与推行、专利战略规划制定、专利重点工作等等。从介绍的内容来看,美的的知识产权工作已近完善,从权利获得和保护、人员配备以及奖惩规则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均有清晰和明确的思路与规范。
接着,国内民营汽车业的典范,奇瑞汽车知识产权部的负责人登上讲台,为与会代表们带来了关于汽车制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研发体系的结合以及奇瑞公司知识产权运营尤其涉及知识产权出资方面的耳目一新的内容。在国内知识产权资本化尚属于一项新兴业务的时候,已经有企业对这一业务显示了浓厚的兴趣。在这一业务的推广与应用过程中有过成功经验的主持人胡明律师,对奇瑞公司敏感的知识产权触觉感到十分欣喜,与奇瑞的发言人就“律师在知识产权资本化的过程中将大有可为”这一观点抱持同样积极的态度。
最后,同样来自广东的蒙娜丽莎陶瓷的法务负责人则重点从商标的注册与保护方面为论坛提出了企业的困惑。作为陶瓷、卫浴产品的生产企业,其长期宣传与使用的“蒙娜丽莎画像”标识却难以获得商标的保护,导致市场上频频出现使用同样或类似标识的商品出现,权利的空白造成了利益的缺失,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值得知识产权界的律师们思考。
四位企业界代表的发言,为两天的律师论坛带来了一股清新的活力。不再是律师之间的学术论点的交锋与实战业务的探讨,而是律师们与他们的客户代表之间的深入交流。同样的业务领域,不同的行业,代表了不同的业务侧重点,共同挖掘出了企业实践中真实存在着的知识产权需求与问题。比如许多律师对青岛啤酒的借助工商力量打假维权的形式与内容,表现了极大的兴趣,这一模式的有效性,以及是否具有普适性等,成为了本场论坛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而在一贯被认为的知识产权高端业务领域,奇瑞的知识产权资本化的需求更是成为了知识产权业内精英律师们关注的焦点。蒙娜丽莎的商标问题以及美的的专利管理实务,同样极具代表性,四家企业的代表真正从各自不同的行业特点出发,为在场的律师们的分论坛话题讨论提供了丰富和堪称精品的素材。
在胡明律师自然而富有亲和力的主持和与会的众多代表的积极参与下,企业分论坛的开展呈现出了形式热烈、内容丰富和吸引的良好局面,两个多小时的论坛让参会代表们意犹未尽,自然少不了的是接下来会后的交流以及值得期待的明年的年会。
同时进行的商业秘密法律实务分论坛由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的孙芳龙律师主持,分论坛邀请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原法官孙苏理、科技部科技法学会华科知识产权鉴定中心邢旭乔主任助理、北京张黎律师事务所张黎律师以及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李晓光律师作为嘉宾。
会议首先由张黎律师就商业秘密与其他秘密的区分问题、律师事务所客户名单问题进行了分析。华科知识产权鉴定中心的邢旭乔就商业秘密的鉴定问题,与大家进行了交流。原北京市高院的孙苏理法官讲述了商业秘密鉴定报告作为证据使用的问题。最后,李晓光律师做了侵权诉讼及诉讼中证据问题的报告。
分论坛会场气氛之热烈,讨论之激烈,导致演讲者因时间原因不得不各自缩减了演讲内容。许多律师在会后提出,有必要就商业秘密问题单独开个研讨会,给予充分的讨论和研究时间。
同样精彩的还有9月18日下午的商标分论坛,该论坛由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刘坚勇律师主持。首先主持人邀请马翔律师介绍了商标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及律师在商标代理业务中的机会。
目前我国注册商标总数近350万件,2009年提交注册申请83万件,今年申请预计达到100万件。商标局异议案件积压10万多件,预计今年异议申请4万多件。商评委争议、复审等案件积压8万多件,今年收案预计6万件。2009年商标侵权案例共6906件,行政处罚案5万多件。目前,70%左右商标申请,90%异议、争议由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代理,近100%确权行政诉讼有诉讼代理人。全国有商标代理公司5500家左右,而代理商标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有100家左右。2010年7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签发《商标代理暂行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目前司法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制定《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暂行办法》,将会有更多的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商标确权行政诉讼开始于2002年,去年共审理确权行政案1346件,今年截止9月15日共1756件,到今年年末预计达到2500件。商标确权行政诉讼是律师的新业务,是商标的高、精、尖业务。商标确权行政诉讼更能发挥律师的作用,希望律师多代理此类案件。
之后,主持人请代理过张裕解百纳商标行政诉讼案的双方代理律师以该案为例组织模拟法庭,向参会知识产权律师介绍了商标确权行政诉讼的代理经验。马翔律师(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和陈曦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作为原告中粮酒业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黄义彪律师和夏志泽律师(北京万慧达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人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公司)的代理人,双方分别就案件中的法律实务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就涉案相关问题展开了辩论,近百名来自全国的专业知识产权律师也得以对该案进行了全面了解。
在模拟法庭中的案件陈述时,双方均谈到了如何判断商品通用名称的问题。据商评委此前的裁定称,“解百纳”不是我国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名称,以及现行《葡萄酒》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葡萄酒通用名称,即不属于葡萄和葡萄酒的法定通用名称。
对此,原告方代理律师表示,商评委关于“解百纳”不属于葡萄或者葡萄酒的通用名称、并经张裕公司几十年长期独家使用已经取得显著特征的认定证据不足,属认定事实错误。张裕提交的用以证明其在1963年-2006年使用过“解百纳”商标,大部分为内部文件或资料,少部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根本不是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解百纳葡萄酒未在国内销售,更谈不上作为商标使用了。在2001年12月1日商标法修改之前,属于葡萄酒的通用名称和葡萄酒主要原料的“解百纳”不仅禁止注册,亦禁止使用。张裕称其将“解百纳”作为商标使用,是法律禁止的行为。而且即使张裕公司将“解百纳”作为商标使用,但由于其不规范使用和疏于保护,“解百纳”已被葡萄酒行业广泛使用,商标显著性已被淡化,已经成为葡萄酒行业的通用名称。张裕自1936年以来一直将解百纳作为原料和商品名称使用。解放后使用的是张裕商标,使用和宣传方式是张裕解百纳,通常认知张裕是商标,解百纳是商品名称。张裕网站上高级解百纳的表述更让人将解百纳认知为商品名称,因为商标不会用高级来修饰。此外,模拟法庭上展示了包括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出具的说明、函件等在内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解百纳”系葡萄酒类商品的通用名称。
另一方代理人的观点则是,该案首先需要明确“解百纳”并非固有词汇,最初系由张裕公司使用并一直持续使用至今的商标。针对商标淡化问题,代理人称商标的淡化不是其他人通过简单使用就能够实现的,其必然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否则任何商标都可能被其竞争对手联合使用而被“充公”。通用名称至少需符合长期性、一致性和普遍性三个条件,而“解百纳”商标目前根本不存在被淡化为通用名称的问题,相反有一系列证据能够证明“解百纳”商标经过张裕公司长期独家、持续的使用,已经具有了极高的显著性。
同时,他们在模拟法庭上也展示大量证据以证明“解百纳”并非通用名称。就“解百纳”是否被淡化的问题,北京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的《张裕解百纳品牌关联度调查报告》显示,在认为“解百纳”与葡萄酒有联系的受访者中,70.5%的人提到“解百纳”就会联想到张裕公司;在2010年4月再次作出的调查报告中,75.8%的人提到“解百纳”就会联想到张裕公司,据此可以说明,“解百纳”商标不仅未被淡化,而且通过张裕公司的使用的品牌宣传,其显著性在不断增强。
在双方代理人介绍案情并展开辩论后,参加会议的其他律师也发表了各自对案件的看法,会议讨论热烈,大家受益颇多,起到了推动全国律师了解商标代理和商标确权行政诉讼案件的现状及发展,鼓励律师参与商标确权行政诉讼这一高端律师业务的效果。
在9月18日下午,全国律协知产委再次召开了执委会,会上讨论了新增委员、新增研讨员名单,同时确立了今年剩余时间的部分工作安排。
会议于9月18日晚闭幕,马东晓执委主持了闭幕式其他几位执委也分别宣布了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十佳论文”及优秀论文、“十佳案例”、“十佳著作”前期评选过程情况并且最后确定了评选结果,同时也宣布了新增委员和新增研讨员名单。全国律协秘书处里红副秘书长作了会议总结,她肯定了本次年会的成功举办,对会议从组织、内容到效果都给予了好评,最后会议赞助方代表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辛瑞芳致闭幕词。
在闭幕式后的欢送晚宴上,与会者纷纷表示,这次会议内容丰富,人气旺盛,组织有序,高效务实,收获颇多,同时参会的委员、研讨员和律师们对下一年的年会都满怀着期待,期待大家在来年再相聚。 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年会十佳论文名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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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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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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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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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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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设计要点法”在外观设计保护中的适用 ——对专利案件审查精确化趋势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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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依星、毛禾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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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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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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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化权的基本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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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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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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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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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显著性为核心的商标反淡化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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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翔、李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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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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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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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经营者在侵犯版权问题上的行为定性以及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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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孟斌、宁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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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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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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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起诉方式的弊端及其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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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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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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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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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著作权法中“电影作品”相关概念的重新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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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才林、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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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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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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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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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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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泽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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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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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定牌加工中商标侵权认定的争议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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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维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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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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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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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联盟和律师创新业务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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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房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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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法正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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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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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化的知识产权律师? ――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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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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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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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前20名的优秀论文名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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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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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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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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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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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对我国地方传统食品的保护路径 ——兼论相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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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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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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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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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应当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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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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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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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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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网络著作权法律保护之缺陷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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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琦/李春华
|
江西添翼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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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事权利初探
|
李慧
|
云南八谦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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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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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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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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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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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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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外形立体商标司法“核准”第一案 ——ZIPPO立体商标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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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志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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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万慧达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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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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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三大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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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旭/付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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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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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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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关于版权平行进口问题的立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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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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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衡律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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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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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公开企业商业秘密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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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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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八谦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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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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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创新操作实务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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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
|
云南八谦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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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2010年9月15日《2010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年会会议综述》,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