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发布日期:2011-08-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协迫结婚的,受协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协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