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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规被指
发布日期:2011-08-18    作者:连会有律师

保定离婚资深大律师:婚姻法新规被指"男强女弱" 丈母娘再难推高房价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刚一出台,坊间的各种议论就炸开了锅。其中最受关注非房屋权属的新规定莫属。“父母给儿子买房媳妇没戏”,被指推高房价的丈母娘可能要愁坏了。还有网友指出,新的司法解释可能改变新一代年轻人的择偶观。
新规被指“男强女弱”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婚后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若离婚,则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这一条引起了网友的高度关注。
拿上海年轻人结婚的现状来说,一般男方提供房子,女方负责装修和家具购买。一旦双方走到离婚这一步,房子作为家庭中的最高财产,往往会触动敏感神经,甚至引起纠纷和矛盾。
而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把房子对婚姻中女方的保障整个剔除了。有网友认为,新规有效“逼退”了某些想投机取巧、总想着嫁富二代的女生,“还是找个爱你的潜力股,一起首付,一起供楼下半辈子才有保障”。但仍有不少人认为新婚姻法导致的严重后果必定是男人越来越嚣张,小三越来越有气势,离婚对男人来说不用付出高昂的代价,原配妻子反倒成了弱势群体。“女性不但要赚钱,还要生育、养育,很大程度上对于家的付出无法用资本去衡量,除非出台女性养育,家产分一半的法律规定,否则如果男方出轨离婚,女方就很难有保障。”网友“吉祥108”建议,婚姻中谁先背叛谁就净身出户,这才是最公平的。
丈母娘再难推高房价
房价疯涨,业内人士曾将“推高房价”的“罪名”加在丈母娘身上。曾有一项调查显示,面对高房价,全国仅不足两成的丈母娘表示接受租房女婿,而在上海,这个比例只有12%,多数的丈母娘都坚持“没房不嫁女”。
新司法解释出台后,有网友戏谑“丈母娘哭了”,而房地产商却成了最大的受益者。网友“rex-冰络”调侃道:“新婚姻法真是政府挽救房地产市场的救命稻草!原来,只要男方一家买房即可,现在无论是谁买房对方都没有安全感。丈母娘必然果断出手,换取女儿婚后的保障。男方为避免未来被扫地出门的窘境,也必婚前买房,无论女方是否要求!这政策不但提升了买房刚需,还提前了刚需时间。”
不过,新规定之下也有不少丈母娘“很淡定”。陈阿姨今年刚刚嫁了女儿,男方婚前有近100平的婚房一套,不过房产证上没有女儿的名字。如果小夫妻离婚,按新规陈阿姨的女儿将与这套价值几百万的房子无关,陈阿姨却丝毫不担心:“小两口感情好,怕什么离婚呢?”
珺珺今年10月就将嫁为人妻,听说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珺珺的母亲“不为所动”。珺珺说,早就婚前,她母亲就放出话来:“女婿现在不一定要有房子,但一定要有潜力,以后能赚很多钱,给你更好的生活。”
年轻人择偶观或改变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可能潜移默化地对年轻人的择偶观产生影响甚至改变。有网友猜测,今后许多夫妻在结婚时,很有可能要求在房产证上共同署名。此外,年轻人在结婚时,不会把房子看得那么重,也不会以房子为“动机”而结婚。
对于“丈母娘们”来说,为了让女儿婚后的生活更有保障,很有可能出资购置一套在女儿名下的房子,婚房出资付首付,或者在女儿结婚前就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
//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1_08/16/8444063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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