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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未购交强险 应当如何赔偿?
发布日期:2011-08-14    作者:110网律师
    近日,广西南宁王义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调查中发现,该案的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对于此种情况,肇事方应当如何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交强险是国家明令的强制保险,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未按照法律规定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是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致使受害人无法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故肇事方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承担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剩余部分则按照事故的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因此,在该案中,肇事方陈某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受害人家属11万元,鉴于该案肇事方为全责,那么剩余赔偿部分也应当由肇事方全部承担。

作者:广西南宁王义律师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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