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犯的类型
发布日期:2011-08-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实行终了的未遂、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1)实行终了的未遂:犯罪人已将其认为达到既遂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人未能将他认为达到既遂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
2.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1)能犯未遂:有既遂的可能性,只是由于遇到了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既遂。
(2)不能犯未遂:由于行为人对有关犯罪事实的认识错误,而使该犯罪行为在当时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情况。
对象不能犯。由于行为人的错误认识,使得其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犯罪对象在行为当时不存在。——将稻草人作为仇人开枪手段(工具)不能犯。行为人具有实现犯罪的意思,但使用的手段方法根本不可能导致结果的发生。——误将白糖当作毒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分方法:如果换其他的犯罪人,相同的情形能够既遂的,属于能犯未遂,否则为不能犯未遂。或者说,在能犯未遂的情形下,如果不出现其他的因素,犯罪行为是可以达到犯罪既遂的;但是在不能犯未遂的情形下,就按照现在的犯罪情况进行下去,不可能将犯罪行为实施至犯罪既遂。
原则上,不能犯是成立犯罪未遂的。但如果不能犯不具有任何的具体的危险性的,不构成犯罪。请参阅张明楷老师的案例:在森林中对着稻草人开枪,以为是熟人。
3.迷信犯与不能犯
(1)迷信犯:是指由于行为人愚昧无知,因而采用在任何情况都不可能造成实际损害结果的迷信方法来意图实现自己所追求的某种危害结果的行为。——绝对不构成犯罪。(条件:主观上愚昧无知;客观上无害)
(2)不能犯与迷信犯的区分:不能犯是行为人认识错了,如果行为人知道事实真相,则可能改变犯罪方法、计划;而迷信犯中行为人是愚味的,他就是这么认为的,即使你告诉他这种愚昧的方法不可能达到犯罪既遂,他也不会改变自己的行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