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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卷四)高分答题技巧
发布日期:2011-08-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第四卷作为主观性试题,让很多考友失分很多,所以四卷的训练必须加强文字组织能力,现在结合司法考试四卷特点,给大家分享一些经验:

  一论述题要显得你很有法学知识。

  比如说凯尔森的什么什么著作中有一句话……,你自己便也无所谓,因为阅卷老师不可能知道,但显得你很有法力底蕴,这种句子要在头和尾各出现一句。

  二爱国文字不可省略。

  最好用排比的气势在头和尾。中间条理清楚,一二三表达论述观点呼应就好。语言不要太白话文,用点专业术语。

  三案例要相信第一感觉。

  不要想太多,不然思路会混淆,节奏会乱掉。

  若答案很明确,直接先回答答案,然后列出法条,所以是什么什么罪,这种简单的三段论。

  若答案不明确,第一感觉后,论述条理一定清楚,把你思考的都写在上面,感觉和另一个答案也有关系,反正多谢不扣分。记住:这个时候中间论述一定很重要,因为若你答案猜错了,这就是采分点。

  纠错题:

  纠一个是一个,感觉不对的也写上去,速度要快,用本能去做题,若一而再再而三想太多,反而不利于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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