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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博览会奖项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1-07-27    作者:李大贺律师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博览会奖项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省级农合会员单位,深圳、广州、成都、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合机构)金融产品博览会将于2011年10月中旬在北京举行,为充分体现参展产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激励和促进各农合机构积极参展,成功办好本届博览会和金融产品评选,进一步提升农合机构支农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现将《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博览会奖项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评选办法要求认真组织产品申报。(根据合作部意见,奖项设置有个别调整,以此件为准)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博览会奖项评选办法
  为充分体现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合机构)金融产品博览会参展产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激励和促进各农合机构积极参展,进一步提升农合机构支农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展产品推选

  1.参展产品需要各省统一填报申报表(银监办发[2011]211号文件附件1、附件2)。

  2.参展产品申报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必须通过省联社、省级农商行审核推荐;二是必须在市场运行一年以上且有一定效益;三是必须符合本届博览会要求,且具有地方特色;四是必须在同业服务区域里具有领先地位和较高评价。

  3.参展产品申报范围:以服务农村中小企业产品、服务农户产品和社会服务业务产品(包括代理财政补贴、助学贷款、代收代付等为主,附以个银产品、劳务与就业产品、理财与结算产品(含外汇业务)、信息科技产品。

  4.由各省级联社自评、排名向组委会推选3至5个参展产品。

  5.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省排名和提供申报机构的相关资料、产品数据及说明等材料进行筛选,确定参加本届博览会的入围产品。

  二、获奖产品评选

  为调动各省联社、省级农商行参展工作积极性,组委会设置金融产品创新奖和最佳组织奖。其中金融产品创新奖包括农户金融产品创新奖、小企业金融产品创新奖、农民专业合作社、微型创业金融产品创新奖、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奖、金融理财产品创新奖、金融营销产品创新奖、金融IT产品创新奖共8个奖项70个获奖产品;最佳组织奖为10个。

  (一)最佳金融产品奖

  主要颁发给本届博览会参展特别出色、具有较大推广价值并获得广泛好评金融创新产品。

  1.奖项设置

  (1)农户金融产品创新奖(10个)。主要包括服务广大农户的各类信用、联户联保贷款和质押、抵押等创新型信贷产品。

  (2)小企业金融产品创新奖(10个)。主要包括服务农村中小企业的各类质押、抵押和小企业联保贷款等创新型信贷产品。

  (3)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产品创新奖(5个)。主要包括服务于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型信贷产品。

  (4)微型创业金融产品创新奖(5个)。主要包括服务城乡个体经营、下岗再就业、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创业、巾帼创业贷款等创新型创业产品。

  (5)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奖(10个)主要包括对城乡居民的生活消费类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创新型消费信贷产品。

  (6)金融理财产品创新奖(10个)。主要包括代理或自主研发的各类创新型理财产品。

  (7)金融结算服务创新奖(10个)。主要包括支付结算、现金业务、银行卡、代理业务、信托、租赁等创新型营销服务产品。

  (8)金融IT产品创新奖(10个)。主要包括在企业IT架构、核心业务系统、电子银行、灾备系统等IT系统建设方面的创新型产品。

  2.奖项评选标准

  A.定性指标

  (1)金融产品具备基本条件(安全性、实用便利性、成熟性、效益性和顾客满意度)。

  (2)金融产品具有地方特色(服务区域大、客户覆盖率高、金额较大、作用很强,突出地方(区域)经济特点,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3)金融产品服务对象和功能特色突出(服务对象特点明显,产品和服务具有较高社会价值,系统内领先,推广价值高)。

  (4)金融产品名称通俗易懂、好记顺口、特色鲜明。

  (5)金融产品获得相关奖项(全国系统内、省级系统内、地市级系统内)及参观者较高评价。

  B.定量指标

  (1)农户、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微型创业和消费信贷等金融产品,重点考评该产品贷款累放户数,该类贷款累放额,本年新增该类贷款户数占各项贷款新增户数,本年新增该类贷款额与各项贷款新增贷款额的比例,新增该类贷款户数、新增贷款额度,覆盖面等七项指标。每项指标全国进行排名,最后一名得一分,依次类推。按7项得分总数择优选取。

  (2)金融理财产品和结算服务金融产品重点考评该类产品(包括直接或间接代理)笔数、金额,占申报单位同类业务笔数与金额的比例,有收益的产品要考评其实现收益金额等。取5项得分合计总数择优选取。

  (3)金融IT产品重点考评该类产品在本辖区的推广面,能够测算出间接效益的可参考其间接效益情况。

  3.评选办法

  (1)按照获奖标准逐条对照,自评、推荐相结合。

  (2)根据参展机构调查表选评统计。

  (3)向参加本届博览会的领导、嘉宾、记者、参观群众进行随机问卷调查。

  (4)组委会办公室提名推荐。

  (5)农合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二)最佳组织奖(10个)

  主要颁发给参加本届博览会积极性高、贡献度大、成效明显的部分省级联社(省级及省会城市农商行)等单位。

  1.参展方面:

  (1)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宣传短片。

  (2)展览内容准确、丰富,能较好地反映本辖区成果与成就。

  (3)参展产品推荐及时、认真,本辖区特点、特色突出。

  (4)积极动员和组织本辖区相关机构参展和赞助支持博览会。

  (5)按时将推荐的金融产品用电子文档发至协会农金部杨青楠(yangqingnan@china—cba.net),同时上报纸质材料。

  2.参观方面:

  (1)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组织的参观团,参观团人数(包括参展产品机构人员在内)原则上不超过10人,参观团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并能充分展示本辖区农合机构系统良好的精神风貌。

  (2)重视本辖区参加博览会的组织领导工作,有周密的方案,工作衔接有序,措施得力具体。

  (3)按要求(9月27日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观团的人数、构成、需求、联络人、联络方式等组团情况,分别报给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协会农金部)。国家相关部委和北京相关金融机构单位、相关媒体的邀请情况,需在9月30日前报协会秘书处办公室。

  (4)各省级联社应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

  (5)参观团人员能按时到达,能在规定的时段积极、有序、有组织地参加博览会的各项活动。

  (6)配合博览会宣传,并积极配合参加全国系列宣传活动,并有较高的参与率和宣传效果。

  各省级农合会员单位要对照标准,精心筹备参观、参展的各项工作。要以参加博览会为契机,在全国农合机构系统掀起相互学习、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附表: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博览会参展申报表

  附表:

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博览会参展申报表
  申报省份(公章):

  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产品名称 产品来源: 原创()借鉴()借鉴并提升()

  产品类别 信贷类()理财类()结算类()综合类() 推出时间

  客户群体

  时间 产品单位财务数据 产品数据

  总资产(万元) 总利润(万元) 营业额(万元) 利润(万元) 全流程时间 损失(不良)率

  年

  年

  年

  请在下面说明设计理念和产品特色、社会效果(不超过300字)。

  客户评价

  获奖情况

  申报单位:保证上述内容真实,如有虚报,接受通报并取消评选资格。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

  1.产品类别为中小企业、农户、结算、理财等;

  2.产品单位财务数据、产品数据应从产品推出当年填起,至2011年6月末;

  3.曾获奖励系指省级及省级以上;

  4.全流程时间系指客户从申请产品到得到产品支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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