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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继承纠纷专业律师武丹:财产继承需要提供的证据
发布日期:2011-07-22    作者:110网律师
 济南市继承纠纷专业律师武丹:财产继承需要提供的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       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       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通车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       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3.       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 4.       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也应当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其他法定继承人已死亡或者放弃继承权利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二)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还应提出合法有效的遗嘱 三、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 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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