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领取方式如下: 经各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考务费的,准予发放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