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和商标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有所不同。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注册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但是,著作权和商标权仅在一定情况下还可能发生交叉关系,即商标设计图案可以作为商标受商标法的,也可以构成一件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此外,著作权和商标权也可能抵触,即未经他人同意以其作品作为商标标识时,则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著作权与专利权存在以下区别:
(1) 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而专利权所保护的是作者创造的思想内容。如果发明人就一项技术成果获得专利,其他人未经他的许可,不能随便在生产中实施这项技术。这是“思想内容”与其“表达方式”的区别。
(2) 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求它是独创的。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创作的,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首创性”与“独创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