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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览
发布日期:2011-07-06    作者:贾金勇律师
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览
一、契税: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二、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三、营业税:
    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四、城建税: 营业税的7%
五、教育费附加税: 营业税的3%
六、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
 2年以上()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
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提示:个人买卖住房时应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区域的地税局交纳各税。纳税时,住房买卖双方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购房人户籍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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