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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发布日期:2011-06-30    文章来源:法律界

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   

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仅以其认购的股份金额为限,而不以其私人的全部财产负责的公司。   

设立方式主要有:   

①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②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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