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材料
发布日期:2011-06-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重庆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材料:
1、提供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序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居民身份证须双面复印)。
为缩短现场司法考试报名确认时间,司考报名人员应尽可能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
为维护国家司法考试学历证书审核的权威性、真实有效性和公平公正性,杜绝问题证书的发生,提高现场审核的效率,请报考人员在现场审核前,提前做好学历证书认(验)证报告的准备工作。
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的,应自行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
网上无法查询的,应于现场审核前至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申请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现役军人持军队院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成人教育(函授)、军队自学考试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报考的,须由军籍管理部门出具学习期间军人身份证件或证明。
非军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须出具《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法律敎育网整理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A4纸复印件。
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包括户口簿主页、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全户人口增减记载)原件及A4纸复印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5、现役军人报名须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6、有关要求
除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相应毕业证书的,原则上不予以报名。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并持补办的毕业证明报名。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可以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主考院校格式证明可登录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期限截止前提交毕业证书,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毕业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