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验照、换照时间及手续
发布日期:2011-06-24    文章来源:法律界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行“一年一验,四年一换”的政策。每年的3月15日到6月30日是验照时间。届时,各辖区工商所会派专人通知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在第四年换照时,个体工商户应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到辖区工商所统一更换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果逾期不验照、换照的话,工商部门会自动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旦被工商部门自动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将不允许该经营者再使用之前的经营证照及相应字号。

验照、换照所需要提供的手续分别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地的房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部分行业所需要特定条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文件。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