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费
发布日期:2011-06-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浙江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费:260元
浙江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www.moj.gov.cn)或法律教育网(//www.chinalawedu.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网上报名时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网上直接交纳考务费260元(浙价费〔2006〕162号)。我省网上缴费系统为报名人员提供工行、建行、招行、农行等多家银行的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的网上支付服务,银行卡须事先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且银行卡的单笔最低支付额度不低于260元。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网报号,报名人员应当牢记个人网报号和自行设置的密码。
司法考试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杭州为7月1日~20日;宁波为7月7日~20日;嘉兴为7月9日~20日;其他地市均为7月11日~20日。
2、现场确认地点:我省在11个市各设立1个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具体地址由各市司法局确定后公布。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报名地市司法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军队现役人员,在我省11个市司法局报名、考试更为便利的,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可在市司法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提交报名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 份;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2份;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本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号码;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