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费
发布日期:2011-06-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云南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费:250元
云南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报名方式:云南省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云南省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或法律教育网(//www.chinalawedu.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后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
3、报名地点:云南省在所辖的16个州、市司法局设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点。
已在网上报名的人员应当在预约的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州、市司法局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驻偏远地区部队的现役人员,在地方报名、考试更为便利的,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可在当地州、市司法局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考试。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时,应对报名点打印的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交报名点工作人员。
报名人员须向报名点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和学生证报名,格式证明可在云南国家司法考试网站下载(网址://www.gjsk.yn.gov.cn),格式证明须加盖学生所在大学院、系印章和教务处印章。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回给报名人员。自愿放弃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填写“本人未提交户口簿,自愿放弃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政策”字样并签名。网上报名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由于报名人员提交审验的各类证件、证书,使报名点工作人员无法辨别真伪的,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向报名点出具各类证明予以证实。
5、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费每人250元整。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齐全。因报名人员的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已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发放
各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到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经审验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打印并发给报名人员准考证主证。经云南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机构复审合格后,由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