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港澳台居民司法考试6月25日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发布日期:2011-06-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从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了解到,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港澳台居民和大陆居民一样,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港澳台居民须在6月5日0时至6月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据介绍,在港澳考区报名的人员网上报名后,应当按照香港、澳门考试承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内地报名的港澳居民网上报名后,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居住在大陆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后,应当按照居所地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或福建省厦门市报名参考。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说,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大陆办理认证需要15个工作日。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