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四名律师涉嫌伪证罪被刑事拘留
据最新消息,广西北海四名律师因为涉嫌伪证罪被刑事拘留。
该四名律师是: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思方律师、广西青湖祥大律师事务所梁武诚律师、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杨忠汉律师、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杨在新律师。
该四名律师因为一个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同案出庭辩护而同时涉嫌伪证罪被刑事拘留。四名律师同时被抓在中国律师发展历史上还是第一次。(2011年6月16日两江论坛消息)
看到上述消息,我深感震惊。因为一个案件,四个不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因为同一个罪名,被刑事拘留,还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的确成为中国律师界的一个奇闻。因为没有看到有关涉嫌伪证的具体案情报道,对案件细节不了解,因此,对于案件本身,目前我还不便发表看法。但依据法理,我可以做一个简单猜测:
一是该案中的律师是单独涉嫌伪证,还是共同涉嫌伪证?如果是前者,那么,就是在庭审中,四个律师都分别提供了不同的伪证或者,唆使不同的证人,提供了不同的虚假证词。如果是后者,那么,就是在庭审前,四个辩护人已经进行了合谋,具有共同犯罪的主管故意,并且共同实施了伪造证据的行为。
二是四个律师,是为一个被告人伪造证据,还是各自为自己的当事人伪造了证据。这与第一个疑问有关联,但关注的重点不同。对此,需要在后续的报道中,了解详情。
不管如何,广西此次四个辩护律师同时在一个刑事案件中,因为刑事辩护而受到《刑法》306条的启动和追究,并将成为李庄案件后,人们关注的又一个话题。但也可能会因为不像李庄是在重庆打黑中那样,关注程度会不高,受到追究的律师也不会因此出名;但是,类似的事件再次给我们刑事辩护律师提出警告: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刑事辩护律师都已经成为一个高度危险的职业人群。因此,作为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我也告诫那些刚刚执业的年轻律师,刑辩有危险,进入需谨慎!如果任由李庄和广西律师的遭遇发生,那么,本来就不足10%辩护率的刑事审判工作中,会越来越难以见到律师的身影。我此前曾经发表过博文,《刑辩律师已成太监,地方律协不必再挥刀自宫》,对各级律协的作用表示失望。如今,在律协体制没有发生根本变革的今天,在事情发生之初,我们还只能把解救律师的希望,建立在当地律协的身上。尽管这个希望很渺茫,但我们不会放弃。
另据报道,已有多位知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团成立,周日即将开赴广西北海。我也祝愿,在全国各地律师的关注下,广西北海的律师能够化险为夷。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子君
2011年6月16日于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