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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发布日期:2011-06-13    作者:李水全律师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79829日出生,汉族,河北涉县关防乡王家村村民,在家务农。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涉县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xxx诉xxx离婚纠纷一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结合本案,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是在河北省涉县关防乡王家村,只是偶尔在爱人家即成安县商城镇高母村居住几天。所以只有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请求依法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涉县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成安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居住地村委会证明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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