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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执政者要在众声喧哗中倾听“沉默的声音”
发布日期:2011-05-27    作者:宋建海律师
人民日报:执政者要在众声喧哗中倾听“沉没的声音” 2011-5-27 13:12:42
      人民日报:执政者要在众声喧哗中倾听“沉没的声音”
                   来源:人民日报
    有利益的表达才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才有长久的社会稳定,尽可能多地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对于维稳大有好处。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这是共建共享的应有之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在今天的中国,能听到各种声音。两会会场中代表、委员纵论国是,报纸杂志上不同思想交流探讨,新闻评论跟帖动辄上千条,近2亿网民随时写下140字微博……条条声轨,汇成合奏,呈现这个时代多元多样的复杂图景和蓬勃活力。
    我们迎来了表达的“黄金时代”,但仍有许多声音未被倾听。一方面,有些声音被淹没在强大的声场之中,难以浮出水面;另一方面,也有些声音只是“说也白说”,意愿虽表达,问题未解决。这些,都可谓无效表达,有人称之为“沉没的声音”。
    无效的表达,不是没有表达,更不是不愿表达。广州市领导公开接访,市民带上铺盖卷、排队3天,就是为了能跟领导“说上话”;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公开自己手机号,却因每天上千个电话、上千条短信被迫关机。那些为网络关注、被媒体聚焦的热点事件,只是“冰山的一角”,海面之下这些体量更大的冰块,才是让冰尖浮出水面的庞大基石,也才是决定社会心态的“潜意识”、“核心层”。
    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上的弱势群体,也是现实中的弱势群体。在社会层面,他们既缺乏影响公共舆论的资源,又鲜有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甚至无法得到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信息,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同样薄弱。因此,尽管可能人数不少,他们的声音却很难在社会中听到。
    听见与被人听见,本是“社会人”的基本诉求;说话与听人说话,更是现代文明的基本共识。当表达权已成为一项基本的政治权利,重视这些声音,是协调利益关系、理顺社会心态的起点。在一个有着13亿人口、正经历着急剧社会转型的国家,广大群众的声音被聆听、被重视,尤为重要。
    大部分沉没的声音背后,都有未被满足的诉求,都有被压抑、待纾解的情绪。儿子车祸致残,云南父亲欲法院“自爆”走上极端维权之路;幼女身患绝症,湖北母亲参与“跪行救女”网络炒作……让舆论哗然的事件,都肇始于被忽视的声音。不可倾诉、不被倾听、不能解决,如果不主动“打捞”,太多声音沉没,难免会淤塞社会心态,导致矛盾激化。
    发出声音,是主张利益的基础。有利益的表达才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才有长久的社会稳定。事实表明,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往往是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从这个角度看,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尽可能多地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兑现社会公众的表达权,对于维稳大有好处。
    在众声喧哗中,尽可能打捞那些沉没的声音,是社会管理者应尽之责。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这是共建共享的应有之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只有这样,才能让“说话”、“发声”不仅是表达诉求的基本手段,更成为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重要环节,成为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本系列评论到此为止。——编者)
 
   人民日报:党员决不许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说三道四                            2011-05-25 05:31:00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中纪闻
    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强调党的政治纪律问题,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并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按照中央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对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参加非法组织、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传播和散布反动言论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有力地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也必须看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仍时有发生:极少数党员、干部在一些涉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大政治问题上说三道四、我行我素;有的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另搞一套;还有的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容许的。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十二五”规划刚刚开局,我们党要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作保障。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增强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为顺利实现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意识。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胡锦涛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定政治立场,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各级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作为党课教育、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意识。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话等方式不定期地督促党员、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查摆剖析,有针对性地纠正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
    要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的约束,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党的政治纪律是高压线,任何党员,不论其在党内的威望和职务有多高,只要是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都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要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的领导,从总体上了解把握本地区本部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列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巡视的重要内容,将维护政治纪律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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