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客运合同中承运人享有哪些权利?
发布日期:2011-05-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主要有:
1、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2、承运人对旅客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的(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3、旅客违反携带违禁物品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可拒绝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