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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西安市中级法院可否公布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是怎么计算的?
发布日期:2011-04-23 作者:
110网律师
2011年4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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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西安市中级法院是怎么计算得出这个45498.5元?难道被害人张妙的人命价就值这个价?还是药家担心人财两空在背后做了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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