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药家鑫案西安市中级法院可否公布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是怎么计算的?
发布日期:2011-04-23    作者:110网律师
2011年4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

不知西安市中级法院是怎么计算得出这个45498.5元?难道被害人张妙的人命价就值这个价?还是药家担心人财两空在背后做了手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