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庭安全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发布日期:2011-04-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社会矛盾逐步凸显,基层法庭作为处理社会各种矛盾的基本平台,大量在其他部门不能解决的矛盾纷纷涌向法庭,法庭在承担处理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同时,自身安全防范不足的问题也日益显现。诉讼当事人因自身利益不能得到满足,威胁法庭工作人员或在法庭内伤害法庭工作人员及其他当事人的事件不断现于报端,我院基层法庭就出现了当事人拉着棺材、拿着镰刀及农药到法庭,威胁对方当事人,称如其要求不能满足,就要伤害对方当事人及其家人的事件。该事件发生后,虽经法庭工作人员及法院领导及时处理,事件得到了解决。但此事件也为法庭的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通过对该事件的反思,总结出目前基层法庭的安全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法庭缺少威严,是导致安全问题增多的原因之一。一般情况下,基层法庭地处农村,地理位置偏僻,设施简陋,不能对不法当事人造成足够威慑,不能在当事人心中产生对法庭的敬畏心理。近几年来,由于推行阳光审判,允许当事人及人民群众自由进入法庭,造成了基层法庭诉讼秩序不易控制,哄闹法庭的事件时有发生。
二、基层法庭的人员配备少,也是造成法庭的安全问题增多的原因之一。目前,我院基层法庭标准配备四人,但由于外出学习,临时工作的抽调等原因,半数以上的法庭仅有三人正常上班。如果有干警临时请假,法庭就仅剩两个人,别说处置突发事件,正常的工作也难以开展。
三、法庭的物质装备差,一旦形成安全问题,证据不易固定。一般情况下,法庭均无视频监控设备及照像、摄像装备,一旦形成不安全事件,证据难以固定,责任难以划分。
四、法庭缺少安检设备,造成无法对当事人进行安检,使法庭工作人员及诉讼当事人的安全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
五、当事人的守法意识淡薄,基层法庭审理的多数案件是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离婚、赡养、债权等纠纷案件,一旦当事人认为的自身利益不能得到满足,便会将怒火转嫁到法官身上,将法官作为发泄的对象,造成不法伤害事件。
六、强制措施不到位,变相助长了不法当事人哄闹法庭的气焰。一些案件在处理过程中,法官为了不刺激双方当事人引起激化矛盾,在当事人与法官缠闹时,大多采取了忍让的方式,迁就当事人,制裁措施的不力,会使法庭在社会的威信方面打折扣。
七、其他社会职能部门配合不到位,法庭在出现缠闹事件时,由于法庭人员不足,往往向当地其他社会职能部门寻求帮助,但这些部门均认为案件正在法庭处理当中,与己无关,不愿积极配合。
基于上述原因,解决法庭的安全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当事人的守法意识。可将哄闹法庭、在法庭造成不法伤害的典型案例制作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形成诉讼当事人遵守诉讼秩序,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思想意识。
二、加强法庭安全物质保障。在突发事件形成时,应能依法及时处理,可在法庭配备监控设备及防卫器械,一旦有不法事件的发生,可及时固定证据。
三、加强法庭人员配备。法庭在加强物质配备的同时,应加强法庭的人员配备,可考虑司法警察派驻法庭。司法警察在法庭着装上岗,可对不法侵害的当事人造成心理威慑。
四、加强法官们的安全意识教育。要对当事人的心理正确把握,对出现举止行为异常的当事人要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五、妥善安排法官的办公场所。实行多人集体办公制度,有条件的办公场所也可加装安检设备,不要一人一间办公室,以防止不法侵害的发生。
鄢陵法院 乔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