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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11-04-05    作者:110网律师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办理程序
邓明友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进行商品房销售必须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否则就不能够进行商品房销售。现在就如何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行归纳整理,供相关当事人参考。
 一、商品房许可证主管部门是住建局。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包括期房,在售前均必须到住建局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二、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应向住建局提供以下证件:
  ()商品房销售申请报告。
  ()填写《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登记表》。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配核定用地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首层及标准层平面图。
  ()供热配套证明。
  ()燃气证明。
  ()市物价局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批复。
  (十一)属于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完成主体工程投资额20%以上的证明文件。
  (十二)商品房申请销售明细表。
  注:第()()()()(十二)项须提供原件,其他各项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复核。
  三、办事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流程:
  ()提交要件。
  ()审核。
  ()查勘项目现场。
  ()审批。
  ()发证。
  三、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时限: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受理申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然后上报上一级住建局产权市场管理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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