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增多原因分析并提出建议
发布日期:2011-03-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当前,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明显增多,主要原因为:一是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出卖方受利益驱使中途违约。在此期间出卖方中途违约即使需双倍返还定金,但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他人后仍会获得更多的收益,买受方为维护权利诉至法院要求出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案件随之增多。 二是房屋中介机构格式合同内容不完备产生履行争议。买卖双方大多通过中介机构结识并通过签订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屋买卖格式合同进行房屋买卖,但由于合同文本内容大多不规范、不明确,当事人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极易出现争议,从而引发纠纷。 三是买卖双方对二手房交易的程序不了解导致合同履行困难。如果房屋处于按揭抵押状态,要先解押才能交易过户,而且双方要积极配合,并且提交房管部门所需材料才能完成过户手续。由于当事人对程序不够了解致使约定不明确引发矛盾纠纷。四是房屋权属瑕疵引发纠纷。房屋多为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二手房买卖中,因出卖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房屋权属存在瑕疵而导致交易受阻、引发纠纷的案件也屡见不鲜。
针对上述情况,中原区法院徐红展、刘煜伟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理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力争妥善处理纠纷;二是力争维护合同有效性和交易安全,保障正常交易秩序和群众生活稳定,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三是充分行使释明权,帮助当事人作出正确选择,及时化解纠纷;四是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等途径,规范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降低纠纷发生几率。
中原区人民法院 徐红展 刘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