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1,外地人员在深圳离婚案件
发布日期:2011-03-22    作者:马云秀律师

1,外地人员在深圳离婚案件

女方是广西人,男方是河南人,双方于2006年在男方户籍地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女,户籍落在男方父母的户口上.双方均深圳打工.女方要求离婚,男方时而同意时而不同意,并且不配合和提交相关证件资料.有关婚生女的证件都在男方父母手上并拒绝提供.

我代理女方起诉离婚,帮助女方调取了居住状况证明,身份证明,婚生女的户籍证明,从立案到结案用了近2个月的时间,.通过做男方的思想工作,在2010年6月成功调解离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