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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律——三十年内国家成王称富之规律法律》第三章 货币与票券的渗透
发布日期:2005-01-1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BT2〗第一节 货币与票券大家庭

  〖BT3〗一、世界经济“”现象?〖HT5SS〗

  发达国家的经济之所以发展,一是归功于“经济自由”,二是归功于“非货币化”和“国界 消亡”,即国家货币强制力的消亡,多种货币、票据、代币票券共生共荣局面的形成。“非 货币化”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

  记得日本政府访华时,日本经济学家给邓小平 的建议是“不要搞货币,要多搞票据与代币票券”,只是无人理解与接受。其实,“非货币 化”的提法不太准确,准确的说法是“非单一货币化”、 “非法定货币化”,更准确的说 法是:“法定货币、票据、代币票券多管齐下化”,这就是一个关于三者共性的问题。

  〖BT3〗二、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的共性?

  〖HT5K〗(一)如何看待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的共性?

  〖HT5SS〗

  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外币的共性问题可能让一些人始料不及。“始料不及”其实也是 对共性的一种看法,无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认为它们之间可能有共性存在,但自己还没有 考虑到。另一种是认为它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共性,四者之间的关系是水火不相容的关系、“ 对立统一”关系,要想稳定法定货币,唯一的办法就是限制或禁止其它形式的使用。?从我 国现行货币立法的状况来看,基本上采取了不承认其共性的做法。

  我国现行票据法对票据的信用功能与流通性的限制是世界上最严苛的,我国人民银行法完全 禁止使用代币票券,并对使用代币票券的人处以最严厉的刑罚处罚。我国对外币的管制也是 世界上最严厉的。?尽管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外币的共性让一部分人始料不及,另一 部 分人断然拒绝,我们认为,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的共性是无法抹杀的,主要表现在:?

  1. 都是人们记载劳动、交换劳动、组织劳动的表现形式与工具。?

  2. 都能够给人们的劳动带来便利。?

  3. 都能引起劳动量的增加进而引起整个社会财富的增加。?

  4. 三者能够互相兑换,促进劳动流通与交换。?

  5. 都有被伪造的风险,伪造货币的风险比伪造代币券的风险更大,我们不因货币的风险 大而禁止货币,也不应该因票据、代币券的风险小而禁止票据和代币券。?

  6. 劳动和社会财富的增长需要多种工具和手段的支持,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同时使 用对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的稳定与经济发展是有益的。?

  7.外国发达的经济都是由发行多样的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等多种手段同时支撑的,多管 齐下比一竿独撑好,任何只使用一种工具的做法,都束缚和损害了经济自由与经济发展。?

  〖HT5K〗(二)〖ZK(〗如何看待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在共性中所体现出来的个性〖ZK) 〗?〖HT5SS〗

  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各有特点:法定币在一国范围内使用,其强制力源于国家法律。票 据、代币券在特定人之间使用,其约束力源于当事人的约定和相关法律制度。但这并不证明 法 定货币有优越性,因为法律也是一种约定。只不过这种约定范围更大,程序更繁琐罢了。?

  比了解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在共性,更重要的是如何看待共性与个 性的关系。“同异”是一对哲学范畴,但我们的祖先成功地将其转化为一对空间范畴:“大 小”。记得中国古代辩者有一个极具智慧性的命题:“大同不与小同异, 是谓小 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是谓大同异。”〖ZW(〗冯契主编 《哲学大辞典·逻辑学卷》 第 十三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年出版。〖ZW)〗抓住“小同异”是做小学问,在甲对象与乙 对象的同与不同,联系与区别之中打圈圈;抓住“大同异”是做大学问,甲对象与乙对象既 是完全相同又是完全独立的。以大同异的观点来看,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是完全相同的 ,损害票据与代币券就是损害法定货币,就是损害由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所组成的证券

  体系。我们需要的是抓大同异的气魄,什么时候我们有了“国家和个人就是完全一样的,损 害个人就是损害国家”的观念,而不是千方百计抬高国家、限制个人,最终使国家受损害; 什么时候我们能够做到“君子善人,故无弃人,善物,故无弃物”,使世界上千差万别的事 物能够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各取其需,而不是以一己之“小同异”去压制其他事物,使人 不能尽其才,物不能尽其用,社会被某种绝对化的形式与工具所控制;什么时候我们有了海 纳百川的气度,君子爱人的道德,为社会全体民众服务;什么时候我们排除了小人言险的心 理,取消一切禁止与限制性规定,以大无畏的精神指导我们的经济实践;我们 的理想才有可能实现。

  〖BT3〗三、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共性原理的应用?

  〖HT5K〗(一)〖ZK(〗发展票据、代币票券,以此作为稳定法定货币的手段〖ZK)〗?〖HT 5SS〗

  法定货币是票据家族的一个普通成员,要想使法定货币得到发展或者稳定,必须使票据、代 币票券整个家族都得到发展。因此,发展票据、代币票券,也是稳定法定货币的最重要的手 段之一。这可以从发达国家发展票据、代币票券,最终使法定货币得到发展和稳定的实践中 得到证明,也可以从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中看出来。以下是发达国家发展票据、代替票券, 使法定货币得到发展和稳定的法律上的做法:??

  〖HT5H〗〖JZ〗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法?

  〖HT5F〗“为了建立联邦储备银行,提供一种具有弹性的货币,能为商业票据提供一项再贴 现的手段,在美国建立对银行更有效的监督,以及为了其他有关目的,特制定本法”。?

  英国汇票和本票法?

  第五条[汇票不同当事人属同一人式的效力]

  (二)汇票发票人于付款人属同一人,付款人系虚构之人或者无订约能力的,汇票 持有人可以按自己的选择,将其或者视为汇票,或者视为本票。?

  〖HT5F〗第七条(确定的收款人)(二)汇票可以两人以上为共同收款人,也可选择而二 者之一或数人中的少数人为收款人,或者也可以机构当时的主持人为收款人。(三)凡是以 虚构之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收款人的,该汇票应保证持票人是受款人。?

  第二十条[空白票据](一)经签名的空白指示,为使其作成汇票而基金由签名人交付,经 该发票人或存贷人或背书人签名,不因为该票据缺乏实质事项而失效,可使其成为完整的汇 票,该汇票具有金额……同样方式下,欠缺其他实质事项的汇票,汇票占有人享有表面授权 ……?

  如果这种票据在完成后流通到票据正当持有人手中,该票据在其持有时应完全有效,并已认 定该票据是在合理期限内严格遵照所附权限填发。?

  第二十四条[伪造或未经授权的签名]此项伪造或未经授权的签名一概无效,但盖被主张保 有或付款的关系人能防止伪造或欠缺收权发生的,不在此限。?

  但本条并不影响对未经授权的签名的事后追认效力;只是伪造的签名的效力则受到影响。?

  第三十条[代理和善意的推定]在汇票上签名者,表面上均视为要求对价的汇票关系人。( 二)任何汇票

  持有人表面上均视为正当持有人,但是发生汇票上的诉讼行为时,如果认定和证实汇票的承 兑、发行和其后的流通转让系受到诈欺、威胁、盗窃或不法手段的影响时,其举证责任自转 移到原告,但持有人能证明汇票在诈欺或不法手段之后确实已经给了对价,不在此限。?

  第八十三条[本票的定义](一)本票是指一人对他人所作的无条件书面承诺,经发票人签 名,承担即期和在一定的日期和未来的特定期间内,向特定人或凭借其委托,或向持票人支 付定额金钱的票据。?

  第八十八条(四)本国本票被退票的,无需作成该本票的拒绝证书。?

  第九十条[善意行为]凡事实上是依照诚信原则所谓的行为,不论有无疏忽之处,依照本法 的解释,均视同为善意行为。?

  第九十一条[签名](一)有关任何票据和书面凭证依照本法规定涉及任何人签名的,并不 是必须在关系人亲笔签名,经授权的其他人在其他票据上的签名亦有效。(二)凡任何票据 或书面凭证依照本法要求公司签名的,在该票据和凭证上加盖公司的印章也有效。??

  〖HT5H〗〖JZ〗日本汇票本票法?

  〖HT5F〗第六条[汇票金额记载的不符](一)汇票金额以文字及数字分别记载,其文字 与数字不符时,可以文字记载的金额为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以文字或数字重复记载, 其记载有差异时,则以其中最小金额为合理的金额。?

  第七条[汇票行为独立原则]汇票上虽有无汇票债务负担能力人的签名、伪造的签名、假设 人的签名或者其他事由不能实惠的签名或附带义务者的签名,亦不妨碍其他签名债务的效力

  第十条[空白汇票]于未完成而发行的汇票上补充与原来约定不同的条款,不得以其违反约 定对抗执票人。但持票人因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汇票时,不在此限。?

  第六十九条[变造的效果]汇票文义被变造时,于变造后签名者,以已经变了的文义负责; 于变造前签名者,以原文义负责。??〖HT5SS〗

  通过以上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出,同样是为了维护货币的稳定,美国、英国、日本和其他 发达国家都重视运用非货币手段发展货币,对当事人的疏忽采取宽容的态度,并且推定其为 善意,为民众运用各种非货币手段提供便利。显然,这种宽容与宽松更有利于一国经济的发 展,有利于一国货币的稳定,有利于一国人民取得幸福与财富。

  〖BT4〗(二)法定货币、票据、代币券共性原理应用中出现的问题?〖HT5SS〗

  1、轻视票据、代币券的作用,用法律制度对票据、代币券设置重重禁令?

  目前,中国大陆对票据与代币券设置的禁令主要有:??〖HT5F〗

  (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2)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3) 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9、28、44条)?

  (4)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 务关系。?

  (5) 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6) 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7) 本票出票人的资格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

  (8) 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 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 头支票。?

  〖JY,1〗〖HT5“SS〗(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12、73、74、88条)??〖HT5F〗

  (9) 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凡有国际收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国际收 支统计申报。?

  (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

  (11)有下列逃汇行为之一,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强制收兑,并处逃汇金额 3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经营外汇业务的,外汇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 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JY,1〗〖HT5“SS〗《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管理条例第5、6、38、39条》??

  〖HT5SS〗从以上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我国的票据法律制度对票据设置了重重禁令,当事人 稍有疏忽或 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票据就有可能失去效力。许多票据在中国根本不存在(如商业本票, 企业本票,个人本票),对代币券也采取完全禁止的态度,剥夺了中国人运用票据发展经济 的权利,限制了中国人的经济能力,损害了中国人的幸福与财富。立法者设置禁令的目的是 为了维护货币的稳定,但以禁止运用货币代用品的方式去维护货币的稳定,显然是南辕北辙 .?

  2、夸张风险,歧视票据、代币券手段?

  有人认为,票据是货币的衍生物和代用品,票据给货币使用与流通带来便利也带来风险。我 们认为,就票据的作用来说,其一,票据带给社会的利益远远超过风险,票据本身对风险的 防范制度也比较完备,票据兑付没有其他高于货币的风险。其二,从流通角度来看,票据确 实是货币的衍生物和代用品,其成交以货币关系存在为前提,票据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比 货币流通更便捷、更安全。其三,从生产角度看,票据是货币之母,也是货币之树的胚芽。 在社会生产活动中,票据的应用异常广泛,生产活动需要多种票据来支撑,货币只是一种特殊 的票据,损害票据的功能就是损害生产,就是损害货币本身。其四,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货 币总是一定的,并且总是为一定的人所掌握,如果这批货币不用于生产,又不允许以其他手 段组织生产,社会就会停滞,货币就会被消耗,货币之树就会枯萎。在同样的生活条件下, 货币虽然是一定的,票据却是不一定的,它的发行掌握在全体社会成员手中,用票据来组织 生产就使整个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有了展现自己才华的机会,为社会创造财富。允许使用票 据必然产生财富,财富的增加最终会引起货币量的增加,记载有效劳动的票据胚芽最终长成 了货币大树。总之,票据不仅可以代替货币,弥补货币的不足,给货币流通带来便利,而

  且可以创造财富,最终增加货币总量,票据是社会生产之根,财富与货币之源。?

  3、抬高法定币的地位,实际上削弱了法定币的力量?

  中国政治争议中出了一个“凡是派”与“高举派”,“凡是派”与“高举派”的目的据说是 为了维护毛泽东思想的权威与国家的稳定,其实这些人与封建皇权时代那些只知道通过“呼 万岁,表忠心”获得官位和利益,对客观情况和规律丝毫不了解的人没有什么两样。这些人 最终只会损害民族的利益,损害国家的利益。后来,邓小平同志提出:我们必须用完整、准 确的毛泽东思想指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一下子就将“凡是派”、“高举派”见识狭隘、把持 权力、压制民众、损害毛泽东思想的形象暴露出来了。?

  在如何稳定“人民币”的问题上,也同样有一个“凡是派”和“高举派”。凡是不是国家规 定的法定货币,一律停止流通,违者处以刑罚;高举稳定人民币的旗帜,广泛压制其他可转 换的途径与手段,结果严重损害了人民币的发展。建国47年后,1996年的人年均货币占有量 才只有日本人年均货币占有量的1.4%,一个战胜的大国与一个战败的小国在相同时间段里 胜败完全颠倒。打败中国的,是中国人自己,是各个领域中的一个又一个唱着好听歌儿表忠 心和孝心的“凡是派”与“高举派”人士,是饱受封建屈辱文化影响的一个又一个的“歌功 颂德”者与乞求管理者,是饱经封建皇权驯化的“国家管理主义者”与“国家至上主义者” ,是强化国家管理,压制人民经济解放与经济自由的经济制度。?

  如果说,政治上的“凡是派”与“高举派”损害了中国政治的安定团结,那么经济上的“凡 是派”与“高举派”则严重损害了中国经济的安定与团结,经济上的“凡是派”与“高举派 ”的害处比政治上的凡是派与高举派的害处还要大,害了十几亿中国人的生计。

  在稳定法定币的手段上,凡是派与高举派同样是“禁”字当头,据说只要是禁止了代币券的 使用,限制了票据的信用与流通功能,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就稳固了,人民币就没有风险 了,并列举了数不清的人民币一统天下的好处与事例。“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且不 要说“禁”字之下,有多少生活不便,多少无辜触禁者或成为冤魂或身陷囹圄。但只要看看 凡是派的“禁”字所造成的与外国巨大经济差距就知道他们最终损害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与人 民币的稳定。?

  我们认为,从历史事实、外国发展的经验、中国设禁的教训和世界经济“非法定货币化”的 历史趋势看,稳定法定货币的手段不是“禁”而是“开禁”;不是管理,而是取消管理,增 设服务;不是国家采用何种手段许可或禁止人民干什么,而是国家不但要随人民干什么,而 且要应人民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不是先有国家利益后有民众利益,让国家与民众争利, 而是先有民众利益,而后自然有国家利益;国家是人民谋取利益的手段和工具,而非限制民 众谋利益的手段和工具。?

  “开禁”就是运用一切手段调动经济的发展,人民币是为开禁服务的工具。票据手段要注重 其流通性与信用功能,广加宣传和利用,其它代币票券也要想办法增加其稳定性与流通性, 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增设地方债券与个人票券,促进各种票券与人民币之间的互换,降低交 换成本,使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一个“非货币化时代”。当然,这种非货币化措施其实是在法 定货币手段之外,另外增加各种票据、证券、代币券手段,使人民的劳动更加方便,积极性 更高,劳动记载与劳动交换更流畅。只要我们是“多管齐下”而不是“一竿硬撑”,只要我 国人民拥有与外国人民同样宽松的经济环境,只要我国法律制度与外国法律制度处在同样自 由的起跑线上,不信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比不过几千万人口的小国,不愁人民币的地位不如外 国货币的地位。只要中国人民不自己禁锢自己,不自己打败自己,任何外来势力都不能禁锢 中国人,打败中国人。〖LM〗

  〖BT2〗第二节 渗透与对立谁是主角?

  〖BT3〗一、不可逆转的渗透现象

  〖BT4〗(一)货币票券互相渗透与广义货币制度体系?〖HT5SS〗

  有一种观点认为:广义货币是指一些可能转化为货币的资产。这种视角其实是很狭窄的,仍 然将货币局限于物物交换的流通领域,是无法解决货币难题的。我们认为,广义的货币包括 法定币、票据、债券、股票、期票和其他劳动证券。广义货币制度体系应当包括记载人们劳 动成果的票券制度在内,也包括反映人们对劳动和财富的预期的税收制度和期货制度在内。 从货币表现形式上说,包括各种自由约定凭证,这些形式最自由、运用领域最宽的各种票券 ,都是货币的最佳生长点。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有代币券的功能,可以代替货币流通,也能代 替货币组织生产,二者结合起来构成广义货币的内核层或者胚芽层;法定币由国家法律作保 障,是广义货币的稳定层和现实层;税收、股票、债券随行就市,反映了社会财富增长的可 能性以及人对于经济增长的预期,是广义货币的活跃层与发展层;三者的关系如图:

  〖BG(!〗〖BHDWG6*2,WK8*2,WK8*2,WK10W〗

  [TPHh1,+27.5mm.30.9mm,BP#]〖TS(〗〖JZ〗〖HT5“H〗图1〖KG*2〗广义货币〖TS)〗〖 HT5SS〗〖〗〖TPHh2,+27.8mm.30.9mm,BP#〗〖TS(〗〖JZ〗〖HT5”H〗图2[KG*2]狭义 货币〖TS) 〗〖HT5SS〗〖〗〖TPHh3,+27.8mm.30.9mm,BP#〗〖TS(2〗〖HT5“H〗图3[KG*2]良性货 币制度?〖KG*2〗下法定货币〖TS)〗〖BG)W〗???〖HT5SS〗

  图1表示广义货币与劳动和客观世界的关系。人生活在客观世界I中,有着巨大 的劳动潜力, 但潜在劳动Q并不能完全被广义的货币所记载,广义货币G最多只能与现实劳动W的范围相同 .图2表示狭义货币的变化。如果将货币等同于法定货币,并且将法定货币绝对化,那么法 定货币就会形成一个封闭的圈M.中间缺损的小圆圈P是经票据记载的劳动,票据如果不能转 化成货币,就会使法定货币圈M从内部萎缩。法定货币圈M以外的一个圆圈Z是经股票、债券 、期票等劳动证券记载的劳动,如果不能转化成法定货币,必将使一部分法定货币消耗,使 法定货币圈M从外部萎缩。因此,损害票据、证券和其它代币票券的使用与流通,都会最终 损害货币稳定。图3表示良性货币制度下法定货币的增长。良性货币制度以法定货币支持票 据流通,支持证券交易与期货交易,使票据圈P、股票、债券、期票圈Z不断发展壮大并转化 成法定货币,从而使票据、法定货币、股票、债券、期票等劳动证券组成的广义货币G不断 扩大,越来越多的潜在劳动被货币所记载,人们的劳动积极性越来越高,个人财富与社会财 富越来越丰富,人们在客观世界I中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因此,良性货币制度体系应以票 据自由化为基点,稳定货币增长,给票据贴现提供支持,开放股市,产生活跃的预期,同时 降低券券交换与券币交换的成本,为社会经济的最佳增长服务,为实现充分就业和经济自

  由化服务。恶性货币制度则反其道而行之。?

  [HT5K](二)〖ZK(〗加强货币票券的渗透,降低货币票券交换成本,是发达国家和不发达 国家共同的制度追求〖ZK)〗?

  〖HT5SS〗如前所述,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法律制度上千方百计地 减少货币票券交换的成本,通过加强货币票券的渗透和融合,为劳动者提供多样化的劳动记 载工具,调动劳动者劳动积极性,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不发达国 家通过对外开放、与世界商业惯例和法律制度接轨,加深自己对货币、票据、股票、债券、 期票、外汇、其他代币票券的理解,逐步建立、开放自己的金融市场,

  加强市场经济立法,也慢慢走上“加强货币票券的渗透,降低货币票券交换成本”的道路。 因此,加强货币票券的渗透,降低货币票券交换成本,是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共同的制度 追求。

  〖BT3〗二、不容忽视的异化对立?〖HT5SS〗

  虽然加强货币票券的渗透,降低货币票券交换成本,是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共同的制度追 求。绝大多数不发达国家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常常使本国法律制度与法 律制度协调不够,甚至产生严重的对立,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以中国为例,制度与制 度之间的不协调和对立主要表现在:

  〖BT4〗(一)票据制度、代币券制度与货币制度的不协调?〖HT5SS〗

  1、舆论渲染票据、代币券风险?

  票据和代币券的风险问题是理论界渲染得最多的问题,也是限制票据和代币券流通的基本理 由,这种渲染

  不仅直接波及到我国票据制度的运行效益,而且使我国根本不存在代币券制度。在中国,票 据法限制票据,不是一个荒谬的文字结论,而是一种确确实实的现象。?

  我们认为,要消除这种现象,有必要考察所谓的“风险”到底来自何方,有多大,是不是大 到了票据和代币券流通非禁止不可的程度。现在常见的一种方式是以个案论法,以某个票据 诈骗案说明票据的风险,进而否定票据的流通,这显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不值得提倡 .道理就如“不能从一个人自杀或他杀,进而否定整个人类的存在”一样简单。?

  实际上,票据与代币券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虚假票据和虚假代币券,另一个是 真实票据与代币券主体在流通中破产。前者可以称为欺诈风险,后者可以称为破产风险。显 然,欺诈风险与破产风险非为票据与代币券所独有,法定币流通也有伪造和破产的情况存在 .从风险的大小看,票据和代币券在固定的范围内使用,由相互熟知的主体共同约定偿还期 限与地点;货币在不固定的范围内使用,接受与支付货币的主体常常互不相识;故现实生活 中,法定货币被伪造的风险比票据代币券要大。从风险与收益的比较来看,票据与代币券具 有风险小,灵活简便、收益大、流通好的特点,这都是法定货币无法比拟的。世界经济走向 非货币化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以法定币为基础,开放多种票据,代币券手段能实现货币、 票据、证券三位一体,互相支撑,互相协调的良好经济态势,给人们带来巨大利益。?

  历史经验表明,货币、票据、证券三者存在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以个案的风险去 否定整个收益是不可取的。舆论渲染票据、代币券风险,误导民众,使制度与制度之间不协 调,更是不可取的。?

  2、票据、代币券法律制度对票据、代币券的运用不是鼓励,而是设禁?

  应当承认,国家和银行在推广票据使用上费了很多力气,但最终结果总是不如人意。生动活 泼的票据流通局面与证券流通局面并没有形成。原因很简单,我国票据、代币券法律制度与 外国法律制度的差距依然异常巨大,我国票据、代币券法律制度对票据、代币券的运用不是 鼓励,而是设禁。法律制度是一条生产线和产品模具,什么样的生产线和模具产出什么样的 产品,小人制度里面产生不了君子,也必然干不成大事;设禁的法律制度必然产出死气沉沉 ,禁忌繁多的票据产品。我国票据法律制度和代币券法律制度对票据与代币券设置禁令的具 体情况,前面已经有说明,兹不赘述。?

  3、对票据与货币的关系认识不清?

  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票据是货币的衍生物和代用品,票据给货币使用与流通带来便利也带 来风险。实际上货币与票据都是广义证券的具体表现形式,证券理论中关于对劳动的记载、 分配、交换、流通的分析同样适用于货币与票据。票据与货币的关系非常密切:在流通领域 ,它比货币流通更便捷、更安全,可以代替货币执行货币职能;在生产领域,货币只是一种 特殊的票据,生产活动需要多种票据来支撑,票据的使用可以节省生产成本,为企业赢得更 多的货币,损害票据的功能就是损害生产,就是损害货币本身。

  总之,票据与货币是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生共荣” 关系,票据是社会 生产之根,财富与货币之源。?

  4、对“非货币化”的作用认识不清?

  有一种观点认为:“非货币化”在中国缺乏立足的根基,会引发社会动荡,对中国没有意义 .这种认识实际上是从字面意思出发,将“非货币化”武断地理解为“不要货币”、“否定 货币”或者“冲击货币”,所以才闹出“非货币化”会造成社会动荡,对中国没有意义的笑 话。?

  对非货币化的全面理解是“非单一手段化”,是在货币手段之外再加上多种辅助手段发展经 济,最终以经济繁荣带动货币的繁荣。在现阶段,“非货币化”的精髓与着力点是“票据自 由化”与“劳动自由化”,内容包括劳动记载的自由化、劳动分配的自由化与劳动交换的自 由化三个方面。“非货币化”对消除货币资本垄断权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奠定劳动者票据权 利与货币权利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非货币化”、“经济运作票据化”或者“票据自由化”对我国的作用异常重大,主要表现 在:?

  (1) 扬长避短,发展经济。我们的长处是人多,短处是钱少。如果看钱干事,就会让大量人 力闲置,人多反而成了负担;相反,如果允许公民以票据记载、组织、分配、交换劳动与劳 动成果,并给票据转化为货币疏通渠道,以票据贴现支持票据流通,就会避开钱少的短处, 发挥人多的长处,变看钱干事为有多少人干多少事,只要大家都干事,何愁经济不发展。?

  (2) 经济转型时期,“票据自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经济转型国家的一个特点就 是货币量不能支持现有经济的运行,大量的人力亟待解放,此时“票据自由”是各国的共同 选择。美国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曾经拨专款支持票据自由,使不能兑现的票据得到国家补 偿,促进了票据和经济的发展。?

  (3) 调动人民的劳动积极性,增加社会劳动总量,稳定人民币。一国货币是否稳定取决于 其劳动量。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有“一钱难倒英雄汉”的感叹。因为缺钱,许多有益的劳 动机会与公民擦肩而过,如果还给公民运用票据的权利,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就会高涨,劳动 机会就不会错过。公民不睡大觉,劳动量与财富自然增加,货币自然稳定。?

  (4) 弥补政府一竿独撑的缺陷,解除政府负担。面对一个莫大的市场,由少数官员组成的政 府几乎无所适从。在市场经济形态里,“政府失灵”几乎是一个永恒的命题,政府管得越多 、越宽、政策越严苛,经济就越不发达,政府就越失灵。道理很简单,政府也是单个的人组 成,政府工作也就是几个人在工作,而市场则不然,市场工作是全社会人员在工作。如果实 现经济自由与票据自由化,就等于每一个人都在挑一份经济发展的担子。这无疑比几个人独 挑担子的“政府经济模式”要好得多,其比率不是几比几,而是几千万比几,几亿比几。?

  (5) 以多种手段发展经济,促进货币稳定,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非货币化除了运用好货 币手段以外,还强调票据、证券、其他代币票券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使我们能够以多种手段 发展经济,好的经济必然带来稳定的货币,十二亿人口的中国,有了多种手段发展自己的经 济,人民币的地位就会得到显著的提高。?

  5、对我国票据法律制度与世界票据制度差距的认识不清?

  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票据法律制度在规范票据行为,防范票据风险,加强票据管理中作用 巨大,我国票据法律制度虽然与国际票据惯例有差异,但这种差异是符合我国现实情况的。 这实际上是一种对于制度差距视而不见、对人民的痛苦漠不关心的错误观点。?

  我国票据法将规范票据行为放在首位,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票据法在第六条、第八条、第十 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 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从多方面对票 据行为、票据信用、票据流通性进行限制与规范,这不但违背了票据法“保障票据活动 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的宗旨,而且严重 背离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脱离了现实生活的需要。?

  将规范票据行为放在首位拉大了我国 票据法律制度与世界票据制度和票据惯例的差距,降低了我国的制度水准,增加了经济运转 成本,限制了劳动自由,压抑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具体表现在:?

  (1) 将票据的发行基础等同于货币,无货币就不能发行票据,剥夺无产者的劳动权。使用票 据 的场合无非两个,一是没钱用票据;二是有钱用票据。而票据之所以能成为货币的增长点, 关键是在第一点上作得好。

  一个非常有能力的人发现了一个极好的劳动机会,需要大量的资金去捕捉,而他又暂时无法 搞到钱,怎么办?用票据代替。劳动完成之后,其票据也就转化成了实实在在的货币。如果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 机会,社会财富与货币何愁不增加。谁能给大家如此机会?票据法律制度能够。我国人口众 多,百废待兴,人均货币拥有了在1996年仅为东部近邻日本人均货币拥有量的?1.4%?,如 果一 切以货币为导向,中国将有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的人处于非充分就业和非自由劳动的状态。票 据之于中国如同甘霖之于春草,发展票据,发挥票据与货币的互补共生作用如同普降甘霖, 滋养焦渴众生,票据专制无异于谋财害命。我国票据法不采纳国际通行惯例的做法,片

  面强调票据要以货币为基础,将票据等同于货币或货币的替代品,使票据丧失了弥补货币之 不足的重要功能,无异于剥夺无产者(无钱者)的劳动权利与劳动机会。限制民众以票据记 载劳动,以劳动谋取财富的正当行为,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在国与国的竞争中,自 甘落后,束缚、压制民众的劳动积极性,限制民众的劳动自由,干了与社会主义相违背的傻 事。?

  (2) 票据制度严重缺失。

  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本票是票据制度的核心,也是财富 与货币的生长点。在现实生活中,汇票的信用功能要受到付款人的牵制,汇票的运作成本较 本票要高,运作程序较本票要繁琐。本票由于其付款人就是出票人,既减少了运作环节,又 真正做到了让出票人自主、自由地行动,成本低廉。我国钱少人多的严酷现实需要我们迫切 建立一套宽松、自由、自主的银行本票、商业本票、企业本票乃至个人本票制度体系,充分 发挥个人的劳动积极性,使个人有机会发现机遇、抓住机遇、共同劳动。我国票据法却从防 范所谓的风险的角度出发,限制本票的使用,不但没有为民众建立起社会亟需的个人本票、企 业本票制度,而且违反国际惯例,排斥商业本票的使用,将本票限定为银行本票,将银行本 票的发行权集中到几个银行,并且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与严格监管。除开“论管排贪 ”效应不说,光是限制、监管、审批的成本与人民反限制、监管、审批的支出就足以让中国 人落后其他国家两大截,再考虑到其“专营效应”与“资金到位规定”,则本票的信用功能 几乎完全被剥夺。打个比方来说,不允许其他主体发行本票就好比挑担子,本来中国人平均 每人可挑经济担子五十斤,十二亿人可挑六百亿斤。现在某个官员跑出来,说要挑六百亿斤

  的担子风险太大,其他人还是不挑为好,万一挑乱了,社会的风险就大了(我的权力就失去 了),为防范风险(主要是他本人的权位风险),就让我身边的四家银行挑吧。结果自然是 担子分毫未动,四家银行全数折腰。

  官员擦了擦冷汗,说“好险、好险,幸亏我预先作了限制、防范风险!看来今后更加要加大 监管力度,更加要集中权力才能解决问题。”在某些地方,这种无知且权力欲极强的官僚不 是少数。?

  (3) 限制票据的信用功能与流通功能,拉大了我国票据法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票据法律制度的 差距,降低了票据的使用效率,提高了票据的运作成本,迫使人们不愿使用票据、不能使用 票据。用票据法限制票据的使用范围,用票据法将票据挤出市场看起来荒谬绝伦,但在我国 却是实实在在的真事。

  〖BT4〗(二)证券制度与货币制度不协调?〖HT5SS〗

  1、对证券的本质认识不清?

  关于证券的本质,有人认为,证券是资本主义的产物,是资本权利的人格化,体现的是资本 的权利,或者是资本对劳动的占有的权利 .〖ZW(〗参见江平 《现代企业的核心是资本企 业》 《中国法学》1997年第六期。〖ZW)〗实际上,虽然证券的大规模运作是在资本主义 阶段,广义证券却早在奴隶制社会就已经出现。股票起源于古罗马的海商企业,其他证券的 年代还要久远些。证券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物,也不是资本权利的人格化,证券体现的不是 资本的权利,更不是资本对劳动无偿占有的权利。证券不仅与剥削无关,而且证券从本质上 来说,体现的是劳动的权利,是劳动券多样化形式里的一种。广义的证券包括货币、债券、 股票、可流通转让的存单,甚至还可以包括各种凭证,它们都是对劳动的记载与反映,都是 劳动券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股票和债券在劳动记载的功能之上,又添加了对劳动成果的配 置功能与劳动收益的预计功能。?

  那种站在资本主义角度,将证券尤其是股票、债券当成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有物,将证券权益 等同于资本权益的说法,是片面而且有害的。这种观点说穿了就是只见资本不见人,只见资 本不见劳动,不明白资本也是人的劳动的产物,也是对人的劳动的一种反映;拒绝将资产资 本证券化,无意于剥夺劳动者将其资产资本证券化的权利,无异于剥夺劳动者享受证券化带 给社会巨大便利的权利。某种意义上,拒绝证券化就是开历史的倒车,应为从原始社会、奴 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每一个阶段都要求比前一个阶段的证券 化程度更高,劳动记载、劳动配置与劳动期待的要求比前一个阶段的要求更直接、更自由、 更少成本。?

  “将证券等同于资本,将资本等同于剥削”不仅狭隘,而且搞错了社会发展的方向,没有看 到人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是比资本主义社会证券化程度更高,人们更加自由,思想观念更 加解放的社会。没有这些,社会主义也就无从体现其优越性,也就失去了对人们的吸引力, 变成没有意义的假话与教条和蛮不讲理的高压政策。?

  2、对证券市场的作用认识不清?

  有一种观点认为:证券市场是一个虚拟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易于引发投机和社会危机,易 于产生泡沫经济,因此要严加管理,审慎发展。实际上,这是一种模糊不清的观点。因为人 们想要得到的信息是:证券市场到底是要发展,还是要审慎?而他的回答恰恰是四平八稳、 左右逢源,并不能给个人以指导性的信息,因而也是一种无用的观点。?

  上述观点的错误还在于证券市场既然要发展,就不应是虚拟的高风险的引发危机与泡沫的市 场,否则,发展它岂不是自找麻烦。显然,这些人对待发展证券市场的态度是极其矛盾的, “又爱又怕”将他们在证券领域的无知体现得淋漓尽致。对这一批人来说,与其说是了解证 券市场,不如说是留恋物物交换。他们是站在物物交换的角度去看待证券流通的,立足点都 不在证券上,焉能不有此种雾里看花的感觉。?

  将繁荣的证券市场描述为“虚拟的、高风险的、引发危机与泡沫的”市场,是大家所共知的 .这里面有一种不健康的心态,却没有引起我们的思考。一是将别人的繁荣用带有贬义的词 来表述,反映出一种忌妒心理;

  二是用贬义词描述繁荣,有一种消极和不思进取的态度在里面。积极的心态是:证券市场是 最有作为的市场,就是有所谓的“泡沫、虚拟”因素存在,有还是比没有要强;对待这些所 谓的“泡沫”因素,我们应该想尽办法去发展、去落实它,使它成为实实在在的繁荣;而不 是去打击它、禁止它,使一国经济成为连泡沫都没有的一潭死水。?

  最后,上述观念有国家英雄主义、个人英雄主义和不相信群众的历史糟粕存在。如果证券市 场真的是高风险市场,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只有依靠群众,才能战 胜风险,抓住机遇。如果忽视群众的力量,听任某些官员、学者指手划脚,对证券市场乱加 管理、广设禁忌,对人民群众颐指气使,限制人民群众的自由,就会严重损害我国经济的发 展和证券市场的稳定。

  证券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主要在于它是一种对劳动的直接记载,配置与交换的工 具,大大降低了劳动记载劳动分配与劳动交换的成本,提高了劳动自我配置与自我调适的能力 ,增加了劳动产出,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社会主义社会的证券 化程度要远远高于资本主义社会,这要求我们竭尽全力发展证券交易,竭尽全力发展证券市 场;而不是边走边看,“审慎发展”。那种将证券化劳动排斥于劳动之外,将劳动等同于体 力劳动,等同于搬石头,将劳动交换等同于物物交换,将财富等同于物品,而将证券市场描绘成 虚拟的、高风险的,引发危机与泡沫的市场,无异于误导民众,自己给自己制造风险,自己 给证券市场的发展制造阻力与障碍,是不可取的。这种舆论不仅无知,而且与社会证券化潮 流完全相左,是开社会主义的倒车。?

  3、渲染证券风险,增加证券管理制度成本?

  我国现行证券法、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有一种带有指导性观点,那就是:证券市场风险 巨大,因此必须严加管理,对商业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进入股市要加以限制、控制或者禁止 .这种观点的根据就是美国在20世纪30年代以后,实行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 那么,证券市场的风险到底如何,加强管理会不会增加证券管理制度的制度成本,是一个值 得重视的问题。?

  证券市场有无风险是存在争议的,而证券市场促进财产的合理流动,将社会资源以极快的速 度配置到最需要的领域和最有劳动能力与判断能力的人手中,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与社 会财富的最佳增长却是无争议的。因此,我们对固定的东西-证券市场的好处视而不见, 对有争议的东西-证券市场的风险大加渲染,是一种不明智的做法。?

  证券流通我们提供了 这样一种体制,某个人在他无能力时,失去资产,将资源配置给有能力者去经营,使资产不 因为他无能而停止增殖;在他有能力时,又会将资源再配置给他。这样,社会资

  产不会因为个别人的无能而停止增殖,社会财富就会不断增加。显然,社会资产的稳步增值 ,实现了个人风险的最小化与机遇的最大化。?

  再退一步来说,即便有人硬要将机遇视为风险,或者只见风险不见机遇,即便证券市场真的 风险巨大,也不能推出需要政府严加管理,需要限制和禁止他人进入证券市场进行金融创新 与证券交易的结论。马克思说过:预防性的法律是不存在的,以预防为目的进行立法,无异 于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虽比个人的力量大,但却比市场的力量小得多,市场、政府、 个人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集个人之力所组成的市场远比政府的力量大得多。让政府 管理市场,限制市场自由,至少有三个弊端:一是损害市场,损害民众的自由,无异于舍大 就小。二是压抑了民众的积极性,使社会走上贫困。三是束缚了民众的手脚,使民众无法逃 避风险。我们知道,市场与市场风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具有不可选择性。面对不可选择的 市场与市场风险,明知的做法是放开手脚,取消限制与禁锢,灵活机动地规避、排除风险;愚 蠢的做法是在风险来临之前就吓破胆子,广设禁忌,严加管理,限制活动区域与活动能力;自 我捆绑,束以待毙。?

  亚洲金融风暴以后,日本迅速变革金融法制,松绑,开放搞活是其主要 特征;与此相反,刚脱离封建社会不久的不发达国家,却因认识水平的局限对民众广设禁忌 ,严加管理,使其本来就落后、就很不宽松的金融环境更加吃紧,金融法制与发达国家的差 距进一步拉大,直接导致了经济增长的萎缩,出现了转型时期的经济增长不是飞速的而是缓 慢的等等一类的怪现象。我国基本上属于后一类,究其原因,除认识不到位外,封建意识下 的皇权思想,民主作风民主意识尤其是民主制度的欠缺也不容忽视。没有自由和民主,集体 主义和国家至上就与封建主义并无二致。?

  4、忽视证券流通性的作用?

  有一种观点认为:流通性虽然是证券的生命,但流通就意味着风险,流通性越大,给社会造 成的震荡也就越大,故过度的流通与投机是有害的;对增强证券流通性的信用交易、期货交 易应该禁止,至少在现阶段应该禁止。?

  我们认为,这种认识是肤浅的,几乎可以与无知划等号,这种思维范式与表述方法也是非真 理性的。由于这种思维范式有代表性,先从其思维范式谈起。中国语言中最严谨而又用得最 多的对称性陈述莫过于“虽然……但是……”,我们称之为转折连词,而其之所以能完成这 种转折,方法是添加条件或者表示主观取舍的词,如“过度”、“适度”、“某某阶段”等 等。从科学 的角度看,基本条件是定性的,添加条件是定量的,基本条件不能被添加条件所否定,正如 定量的东西不能冲击定性的东西一样简单。在现实生活中,以定量的东西随意否定定性的东 西在我国并不少见,可以说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错误的思维范式。本命题就是一个例证:“ 流通性是证券的生命”是整个社会公认的真理,也是本命题的基本前提,“流通意味着风险” 是一个错误的至少是有争议的命题,它是本命题的添加前提,为了实现以否定的附加前提否 定正确的基本前提的目标,本命题又另加一个否定性的主观前提“过度”。因为人们凭感觉 就知道过度不好,两个否定性的前提“风险”与“过度”连在一起,就达到了推翻世界公理 ,否定基本定性条件的结果:对增强证券流通性的信用交易与期货交易应该禁止。这与文革 中的典型思维方式“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何其相似,其荒唐程度与“ 宁吃社会主义的屎,不吃资本主义的饭”,“宁做狗,不为人”的蠢猪没有什么两样,容忍 这种舆论只会把整个社会搞得乌烟瘴气。?

  从深层次上说,这种反科学的思维范式之所以能存在,是同认识主体见识狭隘,缺少必备的 基本知识与基本逻辑思维能力有关。从逻辑上说,既然流通是证券的生命,那么无论怎么增 强证券的流通性都不会有风险,更不会出现“过度”的情况。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增强证券 的流通性一要受客观现实情况的制约,达不到最理想的要求;二要受“边际效益递减”规律 的支配,主观上牵制了人们继续投入精力获取少量财富。从基本知识层面上说,信用交易扩 大了交易主体的数量与质量,也加深了交易主体参与交易的深度,更重要的是它为一批没有 财产但有智慧与劳动能力的无产阶级与劳动阶级走上经济舞台提供了机会,使整个社会资源 在最大范围内得到最优化配置,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同样,期货交易也拓展交易的范 围与领域,扩大了劳动者与无产者参与交易的规模与质量,更重要的是,它使整个社会交易 由单一无可选择的现货体制,变为现货与期货并行的体制。社会交易由时点向时间段的转移 使整个社会经济实现了由被动应付向应付与提前预测相结合的伟大转变,为社会经济之车适 时转向,逃避经济陷阱与悬崖提供了机会,期货交易是市场的晴雨表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 .诚然,我们并不排除有欺骗性信用交易和期货交易情况存在,然而我们始终相信:太阳不

  会因其黑子而丧失光辉,民众不会因欺骗可能存在就放弃交易或者丧失警惕与良知。有这个 认识作基础,我们就完全没有必要去干剥夺群众自我判断的权利,没有必要去干因噎废食、 自取灭亡的蠢事。?

  5、对证券流通与货币流通的关系认识不清?

  关于证券流通性对货币流通的影响,有人以个别案例和个别人的损失为依据,认为其影响是 负面的。我们认为,证券从广义来说包含了货币,狭义的证券则可以看成是货币的衍生物和 货币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故无论是哪一个角度,证券流通性的增强都会使货币流动性增强, 进而对货币的稳定与经济发展产生良性影响,良性影响是主要的特点;负面影响是特殊情况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采取具体的补救措施。负面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欺骗性案件 ,这种案件中要处罚的是欺骗行为,而不是交易行为,更不能禁止交易。另一种是交易一方 大量受损案件,就交易来说,一方受损,另一方必然受益;如果拘泥于某一方的立场,就会 陷入公平与不公平争论的陷阱,阻碍交易,而对交易的阻碍必然使交易各方首先丧失交易的 机遇,进而使整个社会共同受损。正确的视角是从社会整体角度来观察损益,就静态状况来 说,各方损益无论多大,都不会影响社会财富总量,损益只是财富在交易真实、自愿的条件 下进行的一次再配置;从动态状况分析,损益给交易双方提供了检验自己判断能力与综合劳 动能力的机会,实现了社会资源的最有效配置,为后一轮社会财富的最大增长提供了条件, 而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必然使全体社会成员受益,给交易受损方提供了更强的社会保障

  与更多的东山再起的机会。?

  在我国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在社会经济流通中,如果受损的是公民,或许可以接受;如果受 损失是国家,则万万不能接受。这其实也是一种封建主义的、狭隘、机械的国家至上观念在 作怪,它最终必然损害国家与人民的利益。根据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理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公民的利益就是国 家的利益。国家在与公民交易时,应对主动承担风险而不是逃避风险。在正常交易中,国家 财产向公民转移并不能使国家受损,相反,它也是一种资源最优化配置在起作用。

  它将使国有资产在民众手中获得增值,使民众富裕,民众富裕最终必然使国家富裕,这些道 理就是在人剥削人的封建社会也是不言而喻的。那种机械的国家至上观念,表面上是对国家 的忠诚,实际上禁锢了国家财产的有效流动,将大量的资源限制在一部分没有劳动能力、没 有判断能力的官僚手中,限制在一片无保值、增值希望的焦土之上,白白浪费国家资财,造 成社会整体贫穷,既害了国家,也害了人民。?

  总之,流通产生财富,禁锢产生贫穷,欺骗引发罪恶。我们应该大量破除禁区,废除所有禁 令,促进流通;同时要惩罚欺骗,保护诚实者的权益。如果将惩罚欺骗变成了惩罚流通或限 制流通,无异于自断生计、自绝于世界!?

  结论:货币、票据、股票、债券、外汇、其他代币票券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记载 人的劳动、调动劳动者劳动积极性、创造社会财富的有效工具。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各 种凭证的渗透与融通是主流;

  异化和对立是一种不正常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这种不正常的 现象一定会逐渐消亡。

  李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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